
(1).合并;統一。《後漢書·皇後紀上·和熹鄧皇後》:“華夏樂化,戎狄混并。”《太平禦覽》卷一引 三國 魏 曹植 《魏德論》:“在昔太初,玄黃混并,渾沌濛鴻,兆朕未形。” 宋 葉適 《上光宗皇帝劄子》:“當分裂之時,則必思混并。”
(2).雜亂;混雜。 晉 左思 《蜀都賦》:“輿輦雜沓,冠帶混并。” 唐 司空圖 《解縣新城碑》:“時當無事則雞犬混并,運屬有戎則豺狼密邇。”
“混并”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ùn bìng(注音:ㄏㄨㄣˋ ㄅㄧㄥˋ),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将不同事物或群體整合為一體。
指事物無序、混亂地混合在一起。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例證或詞義演變,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相關文獻。
《混并》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指不同的事物或元素合并、融合在一起。
《混并》的拆分部首是水(氵)和并(丷),共有12個筆畫。
《混并》一詞由《說文解字》所編排,是在古時期就已經存在的漢字。
《混并》的繁體寫作「混幷」。
在古時候,「混并」的寫法略有不同,其中「混」字的水部會寫得更加隨意,「并」字的「幷」部分會寫成「丙」。
1. 他們将兩家公司混并成了一家更大的企業。
2. 這幅畫混并了不同的風格和色彩。
1. 混合:合并不同的事物或元素使其融合在一起。
2. 混沌:形容事物雜亂無章、沒有秩序。
3. 并存:不同的事物共同存在或并列。
合并、融合、交融、混雜
分離、分割、分開、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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