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爵位。《禮記·表記》:“其賞罸用爵列,親而不尊。”《管子·四時》:“一政曰,論幼孤,舍有罪。二政曰,賦爵列,授祿位。” 尹知章 注:“列,次也。”《韓詩外傳》卷三:“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羣臣。” 宋 曾鞏 《代皇子延安郡王謝皇太後表》:“詎意仁恩,更崇命秩;抗等威於元宰,躋爵列於真王。”參見“ 爵位 ”。
“爵列”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爵位的等級序列或排列。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爵列”指古代爵位制度的等級次序。其中“爵”指爵位,即君主授予貴族或功臣的等級稱號(如公、侯、伯、子、男);“列”指排列、位次。合稱即表示爵位的高低順序(《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結構與詞義分析
曆史制度背景
爵列制度是周代分封制和後世爵位制度的核心。例如《周禮·夏官·司士》記載:“掌群臣之版……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祿,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唯賜無常。” 鄭玄注:“‘奠’讀為‘定’,定其祿秩。‘食’,稍食也。” 其中“以德诏爵”即指根據德行授予爵位等級(爵列)(《周禮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漢代班固在《漢書·百官公卿表上》中也詳細記載了自周至漢的爵位等級演變。
應用與語境
該詞多用于描述官職封賞、禮儀排位或社會等級劃分。如古籍中可見“定爵列”、“明爵列”等表述,指确定或明确爵位的等級次序(《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
“爵列”特指古代爵位制度的等級次序或排列,是理解中國封建社會等級結構、封賞制度及禮儀規範的關鍵概念。它體現了以爵位為核心的身份等級體系在古代政治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
“爵列”是古代漢語中表示官職等級和封爵制度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爵位”直接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爵列”指代古代貴族或官員的爵位等級體系,強調按照身份、功勳劃分的官職排序。其中“爵”指代封爵的稱號(如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列”則指代等級排列,合起來表示通過爵位高低形成的等級序列。
制度内涵
在《禮記·表記》中提到“其賞罸用爵列”,說明爵列與賞罰制度挂鈎;《管子·四時》中“賦爵列,授祿位”進一步表明爵列是授予官職和俸祿的依據,反映出古代官僚體系中的等級劃分。
使用場景
“爵列”本質是古代等級制度的體現,既包括爵位本身,也涵蓋官職的排列體系。其應用場景多與政治分封、身份界定相關,屬于古代社會結構中的重要概念。
巴兒思寶意不慭裁免參加澄窨誠壹辭命大馮丹淵大陣仗獨戶軍法理蕃扞放鹢匪遑鋒铄焚琴煮鶴伏陰幹大鲠急攻權顧三不顧四好辯合獻歡鄰混漫火盡薪傳呼天叫地講壇社會主義徑露窘竭軍額來不及酹奠簾押遼城鶴冥司情報學茕茕孑立忍手掃竹沈晦神遊十赉十失束裹庶女叫天塾師四六讨貳鐵标聽事頹塹萬形威音王佛物議象白相猶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