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陰間。《敦煌變文集·妙法蓮花經變文》:“生前不曾修移,死堕阿毗地獄。永屬冥司,長受苦毒。”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章阿端》:“君誠多情,妾當極力。然聞投生有地矣,不知尚在冥司否?”
(2).陰間的長官。 五代 何光遠 《鑒誡錄·鬼傳書》:“其書曰:冥司 趙畚 ,謹以幽昧,緻書於守禦指揮 靖公 閤下。” 清 袁枚 《新齊諧·唐配滄》:“長媳 郭氏 在 杭 病劇,忽作 司馬公 語雲:冥司念我居官清正,勅為 武昌府 城隍。”
冥司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詞義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說文解字》釋為“幽也”,本義指昏暗、幽深,引申指人死後所處的不可見之境(如“冥界”)。
來源:《說文解字注》卷七(清代段玉裁注本)
《說文》稱“臣司事于外者”,意為“掌管、主持”,如“司法”“司職”。
來源:《說文解字》卷九
二字組合為“冥司”,直譯為“幽暗之地的掌管者”,特指陰間的司法體系。
在傳統文化語境中,“冥司”指陰間掌管審判、刑罰的官府機構,主要包含以下内涵:
負責審判亡者生前善惡,決定其輪回去向。如《聊齋志異·考城隍》載:“冥司需才,特召君佐理。”
來源:蒲松齡《聊齋志異》卷一
佛教傳入後與本土觀念融合,形成“十殿閻羅”等層級化冥司體系,如閻羅王統轄十八層地獄。
來源:《玉曆寶鈔》(清代民間善書)
道教典籍《太上感應篇》強調“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冥司即為執行此報應的權力機構。
來源:《太上感應篇注》(清代惠棟注本)
古典小說常以冥司影射人間司法不公。如《西遊記》第三回,孫悟空大鬧幽冥界,勾銷生死簿,暗諷現實官僚腐敗。
來源:吳承恩《西遊記》明刻本
民間祭祀活動中,“城隍”被視為冥司在陽間的代言人,主管地方亡魂審判。
來源:《中國民間信仰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注:部分古籍原文可通過“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線上庫查閱:https://ctext.org/zh)
“冥司”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宗教和文學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釋:
陰間
指人死後靈魂所處的幽冥世界,與“陽間”相對。例如《敦煌變文集·妙法蓮花經變文》記載:“生前不曾修移,死堕阿毗地獄。永屬冥司,長受苦毒。”。清代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也提到:“不知尚在冥司否?”。
陰間的長官
指掌管陰間事務的神職或官員。如五代何光遠《鑒誡錄·鬼傳書》描述:“冥司趙畚,謹以幽昧,緻書於守禦指揮靖公閣下。”。清代袁枚的《新齊諧》中亦有類似記載,稱冥司可任命城隍等職。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文獻、詞典釋義及文化背景,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信仰體系,可參考《敦煌變文集》《聊齋志異》等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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