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爵位。《礼记·表记》:“其赏罸用爵列,亲而不尊。”《管子·四时》:“一政曰,论幼孤,舍有罪。二政曰,赋爵列,授禄位。” 尹知章 注:“列,次也。”《韩诗外传》卷三:“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羣臣。” 宋 曾巩 《代皇子延安郡王谢皇太后表》:“詎意仁恩,更崇命秩;抗等威於元宰,躋爵列於真王。”参见“ 爵位 ”。
“爵列”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爵位的等级序列或排列。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及文献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爵列”指古代爵位制度的等级次序。其中“爵”指爵位,即君主授予贵族或功臣的等级称号(如公、侯、伯、子、男);“列”指排列、位次。合称即表示爵位的高低顺序(《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结构与词义分析
历史制度背景
爵列制度是周代分封制和后世爵位制度的核心。例如《周礼·夏官·司士》记载:“掌群臣之版……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唯赐无常。” 郑玄注:“‘奠’读为‘定’,定其禄秩。‘食’,稍食也。” 其中“以德诏爵”即指根据德行授予爵位等级(爵列)(《周礼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代班固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也详细记载了自周至汉的爵位等级演变。
应用与语境
该词多用于描述官职封赏、礼仪排位或社会等级划分。如古籍中可见“定爵列”、“明爵列”等表述,指确定或明确爵位的等级次序(《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
“爵列”特指古代爵位制度的等级次序或排列,是理解中国封建社会等级结构、封赏制度及礼仪规范的关键概念。它体现了以爵位为核心的身份等级体系在古代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爵列”是古代汉语中表示官职等级和封爵制度的词汇,其核心含义与“爵位”直接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爵列”指代古代贵族或官员的爵位等级体系,强调按照身份、功勋划分的官职排序。其中“爵”指代封爵的称号(如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列”则指代等级排列,合起来表示通过爵位高低形成的等级序列。
制度内涵
在《礼记·表记》中提到“其赏罸用爵列”,说明爵列与赏罚制度挂钩;《管子·四时》中“赋爵列,授禄位”进一步表明爵列是授予官职和俸禄的依据,反映出古代官僚体系中的等级划分。
使用场景
“爵列”本质是古代等级制度的体现,既包括爵位本身,也涵盖官职的排列体系。其应用场景多与政治分封、身份界定相关,属于古代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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