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nage affairs]∶處理政事
(2) [hall;office;court-room]∶大廳(多指官署中的)。也作“廳事”
聽事前僅容旋馬。——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聽事誠隘。
聽事已寬。
(1).謂聽命行事。《禮記·少儀》:“適有喪者曰比、童子曰聽事。” 孔穎達 疏:“童子未成年,雖往適它喪,不敢以成人為比方,但來聽主人以事見使。”《左傳·襄公三十年》:“ 穆叔 問 王子圍 之為政何如。對曰:‘吾儕小人食而聽事,猶懼不給命,而不免於戾,焉與知政?’”
(2).猶治事。《史記·秦始皇本紀》:“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羣臣受決事,悉於 鹹陽宮 。”《漢書·宣帝紀》:“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後漢書·光武帝紀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
(3).廳堂。官府治事之所。後亦指私宅大廳。 漢 應劭 《風俗通·怪神·世間多有見怪驚怖以自傷者》:“ 郴 還聽事,思惟良久。”《晉書·陶侃傳》:“後正會,積雪始晴,聽事前餘雪猶濕,於是以屑布地。”《資治通鑒·晉愍帝建興二年》:“ 勒 升其聽事, 浚 乃走出堂皇, 勒 衆執之。” 胡三省 注:“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 漢 晉 皆作聽事, 六朝 以來乃始加‘廣’作‘廳’。”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 江蘇 藩署聽事縣一額雲:報朝廷某事,榮父母某事,寬百姓幾分,愛子孫幾分。”
“聽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動詞性含義
處理政務/聽政
聽從建議
二、名詞性含義
廳堂/官署
古代特殊用法
三、其他相關
該詞核心含義圍繞“處理事務”和“場所”展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若需查看更多古籍例證,可參考、4、5的文獻引用。
聽事(tīng shì)指的是能夠傾聽他人陳述、了解并處理相關事務的能力。這個詞常用于形容領導具備清楚了解情況、善于傾聽他人意見并做出明智決策的能力。
聽事的部首是耳(ěr),由3個筆畫組成。
聽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尚書》。在這部典籍中,有一句話“聽百姓之所言,察百姓之所行”,表述了領導者應當傾聽民聲、觀察民情的重要性,這也是聽事一詞産生的背景和含義。
聽事在繁體字中寫作「聽事」。
在古代漢字中,聽事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就目前所知,關于聽事的古代漢字寫法并沒有明确的記載。
1. 領導者需要具備聽事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了解員工的需求和問題。
2. 他善于聽事并************意見,從而做出明智的決策。
聽事可以在組詞中作為名詞使用,例如:
1. 聽事能力:指一個人在處理事務時,具備傾聽他人意見的能力。
2. 聽事者:指具備聽事能力的人。
了解情況、傾聽他人、明智決策等都可以作為聽事的近義詞。
不關心、不聽取他人意見、獨斷專行等可以作為聽事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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