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nage affairs]∶處理政事
(2) [hall;office;court-room]∶大廳(多指官署中的)。也作“廳事”
聽事前僅容旋馬。——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聽事誠隘。
聽事已寬。
(1).謂聽命行事。《禮記·少儀》:“適有喪者曰比、童子曰聽事。” 孔穎達 疏:“童子未成年,雖往適它喪,不敢以成人為比方,但來聽主人以事見使。”《左傳·襄公三十年》:“ 穆叔 問 王子圍 之為政何如。對曰:‘吾儕小人食而聽事,猶懼不給命,而不免於戾,焉與知政?’”
(2).猶治事。《史記·秦始皇本紀》:“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羣臣受決事,悉於 鹹陽宮 。”《漢書·宣帝紀》:“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後漢書·光武帝紀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
(3).廳堂。官府治事之所。後亦指私宅大廳。 漢 應劭 《風俗通·怪神·世間多有見怪驚怖以自傷者》:“ 郴 還聽事,思惟良久。”《晉書·陶侃傳》:“後正會,積雪始晴,聽事前餘雪猶濕,於是以屑布地。”《資治通鑒·晉愍帝建興二年》:“ 勒 升其聽事, 浚 乃走出堂皇, 勒 衆執之。” 胡三省 注:“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 漢 晉 皆作聽事, 六朝 以來乃始加‘廣’作‘廳’。”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 江蘇 藩署聽事縣一額雲:報朝廷某事,榮父母某事,寬百姓幾分,愛子孫幾分。”
“聽事”在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處理政務
指古代官員處理公務或審理案件的行為。此義項源于古代官場用語,常見于《漢書》《後漢書》等史書記載,如“丞相聽事,門阙車數百輛”(來源:《漢語大詞典》)。
廳堂名稱
特指古代官府或宅邸中用于議事的廳堂。例如《晉書·陶侃傳》載“侃每飲酒有定限,常歡有餘而限已竭……或勸更少進,侃凄懷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親見約,故不敢逾’”,其中“聽事”即指議事廳(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聽取彙報
現代漢語中引申為聽取事件陳述或彙報,如“領導每日聽事于會議室”。該用法強調主動獲取信息的行為,多用于正式場合(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以上義項均體現“聽”與“事”結合的語義演變,從具體空間擴展到抽象行為,反映了漢語詞彙的曆史文化内涵。
“聽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動詞性含義
處理政務/聽政
聽從建議
二、名詞性含義
廳堂/官署
古代特殊用法
三、其他相關
該詞核心含義圍繞“處理事務”和“場所”展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若需查看更多古籍例證,可參考、4、5的文獻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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