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 漢 時爵位名。列第七級,亦稱七大夫或公大夫。《史記·樊郦滕灌列傳》:“﹝ 樊噲 ﹞攻城先登,斬首二十三6*級,賜爵列大夫。” 裴駰 集解引 文穎 曰:“即公大夫,爵第七。”《史記·循吏列傳》:“ 子産 者, 鄭 之列大夫也。”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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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大夫”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稱謂,具體釋義如下:
列大夫指戰國時期齊國設立的官職,屬于大夫爵位中的一種等級。“列”意為排列、位次,表明該官職屬于大夫階層中的特定等級序列,通常授予有學識或善谏言的士人,其職責主要為議政、顧問或教化。該詞屬曆史官職名詞,現代漢語中已不使用。
字義與構成
“列大夫”即“位列大夫”之意,強調其屬于大夫等級中的特定職階。
曆史背景與職能
戰國時齊國設“列大夫”之職,見于《史記》《戰國策》等文獻。據《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載,齊宣王在稷下學宮招攬學者,“皆命曰列大夫”,授予學者大夫爵位,使其“不治而議論”,即不參與具體政務,專司學術研讨與政策谏議。其職能包括:
實例與文獻佐證
《史記·滑稽列傳》記載淳于髡被齊威王任命為“列大夫”:“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齊威王乃以髡為列大夫。”此處指其因善谏而獲封此職,側面印證“列大夫”需具才學與辯才。
釋“列大夫”為:“戰國時齊設置。指被列為大夫。”
→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第2卷,第104頁。
載:“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
→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1959年。
注釋:“列大夫,齊國爵位名,授予有學識之士。”
→ 來源:中華書局,1999年修訂版,第4冊,第126頁。
“列大夫”一詞隨戰國官制消亡而退出曆史舞台,後世偶見于史書指代大夫階層(如《漢書》),但核心含義仍錨定齊國官職。現代漢語僅作曆史詞彙使用,需結合語境理解。
“列大夫”是秦漢時期的爵位名稱,其具體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定義與等級
列大夫為秦漢爵位制度中的第七級爵位,亦稱“七大夫”或“公大夫”。這一爵位通常授予有軍功或特殊貢獻者,例如《史記·樊郦滕灌列傳》記載,樊哙因戰功被“賜爵列大夫”。
曆史文獻依據
該爵位在《史記》中多次出現,如《循吏列傳》提到子産為“鄭之列大夫”,裴駰集解引文穎注稱其為“爵第七”。此外,《漢書·百官公卿表上》也佐證了這一爵位等級劃分。
爵位制度背景
秦漢爵位共分二十級,列大夫(第七級)屬于中級爵位,高于“五大夫”(第五級),低于“公乘”(第八級)。獲此爵位者可享一定俸祿與特權,但具體待遇因朝代略有差異。
其他相關解釋
部分文獻提到“列大夫”可能泛指“衆大夫”,如《史記·荀卿傳》中齊國“修列大夫之缺”,此處或指官職而非爵位,需結合上下文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秦漢爵位體系,可參考《史記》《漢書》等原始史料或權威曆史研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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