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課稅。 南朝 宋 何承天 《社頌》:“稱物平賦,百姓熙雍。”
平賦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意涵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指“均平賦稅”,即通過公平、合理的标準征收稅賦。這一概念在古代文獻中常與治國政策相關聯,體現傳統社會對經濟公平的追求。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分述其含義:
基本釋義
《漢語大詞典》将“平賦”釋為“均平賦稅”,強調賦稅征收的公平性。其中“平”指均衡、公正,“賦”特指田賦或稅捐,合稱即表示通過合理調節稅負實現社會平衡。
曆史沿革
《辭源》指出,“平賦”一詞最早見于唐代典章,如《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平賦以息民力”,反映統治者通過調整稅制減輕民力負擔的治國理念。宋代以後,該詞逐漸擴展至泛指各類稅賦的均平化措施。
相關概念
在《中國古代經濟史辭典》中,“平賦”與“均輸”“平準”等政策并列為古代經濟調控手段,其核心在于通過稅收手段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定。
應用實例
據《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四載,唐玄宗時期推行“平賦法”,規定按土地肥瘠分級征稅,避免貧瘠地區稅負過重,成為“平賦”理念的典型實踐案例。
現代意義
當代學者李華在《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研究》中提出,“平賦”思想對現代稅制設計仍有啟示,其追求稅負公平的精神與當代“量能課稅”原則存在曆史呼應。
“平賦”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指公平分配賦稅或任務,由“平”(平均、公平)和“賦”(分配、賦稅)兩字組成。核心意義在于強調負擔或責任的均衡性。
“賦”在古漢語中兼具“賦稅”和“文體”雙重含義(如提到),但“平賦”一詞主要與賦稅相關,未涉及文體義項。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南朝文獻中的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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