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sign sb.to a post] 任命使用;派人任職
(1).信任重用。《荀子·成相》:“上壅蔽,失輔埶,任用讒夫不能制。”《後漢書·伏隆傳》:“任用賊臣,殺戮賢良,三王作亂,盜賊從橫。” 唐 韓愈 《鳳翔隴州節度使李公墓志銘》:“於是天子以公材果可任用,治人将兵,無所不宜。”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一章第一節:“ 陳後主 ( 陳叔寶 )是極度荒淫昏暴的國君:親信小人,任用閹官,賦稅繁重,刑罰苛暴。”
(2).指委任起用。《元典章·吏部二·循行選法體例》:“各道運書吏、大都總管府司吏、上都留司吏九十個月提控案牘内任用。”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 共 、 驩 四子,于 堯 皆葭莩姻婭也,靖言庸回,而 堯 亦不得不任用之。”
(3).利用,使用。 漢 陸賈 《楚漢春秋》:“ 北郭先生 獻帶於 淮陰侯 曰:‘牛為人任用力盡,猶不置其革。’” 漢 王符 《潛夫論·務本》:“物以任用為要,以堅牢為資。”
(4).堪用,能用。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槐柳楸梓梧柞》:“﹝楸﹞十年後,一樹千錢,柴在外。車闆、盤合、樂器,所在任用。”
“任用”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委派人員擔任職務或信任重用,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任命使用
指通過正式程式委派某人擔任特定職位或任務,強調職務的授予。例如:“公司任用有才能的人擔任項目經理。”
信任重用
源自古代文獻,如《荀子·成相》提到“任用讒夫不能制”,指對人才的信任與重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荀子》《漢書》等典籍。
《任用》是一個漢字詞語,常用作動詞,表示選拔、委任、使用某人擔任職務或從事某項工作。
《任用》的部首是“人”和“力”,其中“人”為左邊的部首,表示與人相關的意義;“力”是右邊的部首,表示與工作、職務相關的意義。它的總筆畫數是9劃。
《任用》一詞源自于古漢語,最早可追溯到《周易·離卦》:“任貞厲,無咎。貞主父,得其友,無所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它的繁體字為「任用」。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與現代寫法相比,「任用」的形狀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基本結構和意思保持一緻。
1. 公司決定任用他擔任副總經理。
2. 這位領導十分器重人才任用,對于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員工肯定會提供更多的機會。
3. 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赢得了上司的任用。
任職、任命、聘任、用人、主任、行政任命
聘請、雇傭、選派、指派、委派
解聘、撤職、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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