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政治安定。 唐 鄭絪 《享太廟樂章》:“於穆時文,受天明命。允恭玄默,化成理定。” 唐 白居易 《七德舞》詩:“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
“理定”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确定;決定”
指通過理性思考和判斷來明确事情的結果或發展方向。常用于需要邏輯分析或決策的場景,強調對事物的清晰判斷。
“謂政治安定”
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獻,如唐代鄭絪《享太廟樂章》中“化成理定”,以及白居易《七德舞》詩“功成理定何神速”,均指通過治理實現國家或社會的穩定。
若需進一步考證古代用法,可參考《享太廟樂章》《七德舞》等原文。
理定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其中理是指“理解、理論、道理”等含義,定是指“确定、規定、決定”等含義。因此,整個詞語的意思是“确定某事的理論或規定”。
根據漢字筆畫數的計算方法,理的部首是“王”,筆畫數為11;定的部首是“宀”,筆畫數為8。
《理定》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獻,《論語·公冶長》中有“理性認真乎!定命而後不忘,雖得之而後未喜,失之而後不憂,此所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者也。”這句話中的“理定”一詞被奉為經典,逐漸成為一個獨立的詞彙。
《理定》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理定」。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理定》一詞的寫法可能會略有差異。有些古代文獻中将“理”寫作“理”,将“定”寫作“擧”。
以下是關于“理定”一詞的例句:
以理定為核心的組詞有:
與理定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與理定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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