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紙币的發行制度。《金史·食貨志三》:“戶部尚書 蔡松年 復鈔引法,遂製交鈔,與錢并用。”亦省作“ 鈔法 ”。《金史·食貨志三》:“若與銀均納,則彼增此減,理必偏勝,至礙鈔法。” 元 劉祁 《歸潛志》卷十:“及 高巖夫 為三司副使,倡行鈔法,初甚貴重,過於錢,以其便于持行也。”《明史·太祖紀二》:“三月辛酉,立鈔法。” 康有為 等《上清帝第二書》:“夫富國之法有六:曰鈔法,曰鐵路,曰機器輪舟,曰開礦,曰鑄銀,曰郵政。”
鈔引法是中國宋代(960-1279年)實行的一種重要的金融與商貿管理制度,核心是通過官方發行紙質憑證(“鈔”或“引”)作為支付、兌換或提貨的信用工具,兼具貨币流通、專賣控制與財政調控功能。其運作機制與曆史意義如下:
鈔引是政府發行的有價證券,分為兩類:
主要指鹽鈔,用于食鹽專賣。商人向官府繳納錢币或實物(如糧草),換取鹽鈔,憑鈔到指定鹽場領鹽銷售。例如,北宋慶曆八年(1048年)範祥推行的“鹽鈔法”,以鈔調控鹽産與流通 。
用于茶、礬、香藥等專賣品。商人購“引”後,憑引運輸或銷售貨物。南宋時期,“茶引”“礬引”成為調控大宗商品的核心工具 。
官府通過預售鈔引快速籌集軍費、赈災款等資金,緩解國庫壓力。例如,北宋與西夏戰争期間,鹽鈔成為軍需的重要來源 。
政府壟斷鹽、茶等暴利商品,以鈔引限制私販,确保專賣利潤歸國家所有 。
通過調控鈔引發行量,平衡市場供需。如北宋蔡京時期濫發鹽鈔導緻貶值,反加劇通貨膨脹 。
鹽鈔法始于仁宗時期(1048年),由範祥在陝西試點,後推廣全國,成為宋代財政支柱 。
發展出更複雜的“引”體系,茶引、香藥引等與海外貿易結合,推動市舶司制度完善 。
鈔引被視為世界上最早的“國家信用票據”之一,部分學者認為其影響了後世紙币(如交子)的誕生 。
系統記載鹽鈔、茶引的發行規則與財政作用(《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詳述範祥鹽鈔法的推行背景與争議(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分析鈔引的金融屬性及其向紙币的過渡(上海人民出版社)。
鈔引法是中國古代經濟治理的裡程碑,通過國家信用将專賣制度與金融工具結合,既強化了中央財政,也推動了商業信用體系的早期發展。其設計理念對後世國家金融政策具有深遠借鑒意義。
“鈔引法”是中國古代關于紙币發行與流通的制度,主要盛行于宋金時期。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鈔引法是紙币的發行與管理制度,核心在于通過官方調控實現紙币(如交鈔)與金屬貨币(銅錢、銀)的并行流通。其名稱中“鈔”指紙币,“引”則可能關聯鹽引、茶引等有價證券的兌換機制。
曆史背景與實施
運作特點
曆史意義
作為世界上最早的紙币制度之一,鈔引法體現了中國古代貨币經濟的創新,但因缺乏現代準備金制度等,後期多因超發導緻信用崩潰。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如宋代鹽引結合紙币的實踐),可參考《金史·食貨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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