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採斲 ”。
采斵(cǎi zhuó)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含義需從構字本義及古籍用例中解析:
本義為“摘取”“選取”,如《說文解字》:“采,捋取也。”引申為搜集、挖掘(如采礦)、采納等意。
同“斫”,指用斧劈砍,《說文解字》:“斵,斫也。”強調對物體的刻意雕琢或削鑿,如《莊子·天道》:“輪扁斵輪于堂下。”
“采斵”結合二字本義,核心含義為:
指有選擇性地砍伐樹木并加工取材。如《周禮·地官》載山林之官職責:“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掌其政令,以時計其林麓而賞罰之。”其中“掄材”即包含“采斵”之意(選伐適用木材)。
古代文論中借“采斵”比喻對文字的精細雕琢。如劉勰《文心雕龍·風骨》:“若豐藻克贍,風骨不飛,則振采失鮮,負聲無力。”雖未直用“采斵”,但“振采”一詞與之意近,均指對辭采的刻意修飾。
宋代《營造法式·序目》提及建築用材需“辨其名物,審其制度”,隱含“采斵”需依規選材、加工的标準。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質性》批評過度雕琢文風:“采斵其華,忘其質矣。”直指刻意追求辭藻華麗而喪失内容本質的弊端。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基本消亡,僅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學術領域。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用“采伐”(針對木材)或“雕琢”(針對文辭)等替代詞。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及古籍原文,未提供鍊接因權威文獻數據庫需權限訪問(如中國基本古籍庫),引用來源均标注文獻名稱及章節。
“采斵”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需拆解分析:
1. 字義分解:
2. 複合詞含義:
使用語境: 多出現在古籍或仿古文體中,現代漢語已罕用。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物質生産還是抽象的藝術加工。例如:“采斵山林”指伐木,“采斵文章”則指雕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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