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pported by the government] 舊指由政府出錢
官費出洋
(1).官府的費用。《戰國策·魏策二》:“羣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喪行,民必甚病之。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更日。’”《漢書·貢禹傳》:“三工官官費五千萬,東西織室亦然。”《宋史·河渠志七》:“名為決水入江,其實縣道欲令舟船取徑通,每船納錢,以充官費。”
(2).公費,由政府供給的費用。 魯迅 《呐喊·頭發的故事》:“不料有幾位辮子盤在頭頂上的同學們便很厭惡我;監督也大怒,說要停了我的官費,送回 中國 去。”
“官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由政府承擔或撥付的費用,常見于古代文獻及近代教育領域:
特指知識産權領域的官方收費項目:
提示:若需查詢具體專利官費标準,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或訪問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獲取最新費用清單。
《官費》指的是由官方機構或政府所征收的費用。官方機構通過收取官費來滿足其日常運作的經費需求,以支持政府的各項工作。
《官費》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宀」和「」,分别表示「宀」部和「費」部,它們的拼音分别是「mián」和「fèi」。根據字典查詢,「宀」部的筆畫數為3,「費」部的筆畫數為4。
《官費》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的官府,古代官府需要在行政事務上收取一定的費用以供維持機構運作。在繁體字中,「官費」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官費」常采用的寫法是「官費」,使用了「費」的繁體字形。這種寫法在現代漢字中較少見,現已基本被簡化的「費」所取代。
1. 申請辦理護照需要繳納一定的官費。
2. 為了支持教育事業,政府決定減免高校學生的官費。
3. 官費的征收應該在法定範圍内合理進行。
官員、官方、費用、費用報銷
征費、公費、行政費
私費、個人費用、民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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