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述上聞。《後漢書·霍谞傳》:“ 諝 與尚書令 尹勳 數奏其事,又因陛見陳聞罪失。” 三國 魏 曹植 《求自試表》:“而臣敢陳聞於陛下者,誠與國分形同氣,憂患共之者也。” 南朝 梁 任昉 《啟蕭太傅固辭奪禮》:“不任崩迫之情,謹奉啟事陳聞,謹啟。”
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陳聞”一詞具有以下詳細含義:
陳聞(chén wén)是由“陳”與“聞”組成的複合詞:
合義:指陳述見聞或傳遞所知信息的行為,強調通過語言或文字傳達已獲知的内容。
動詞性用法
“他在會上陳聞了調研結果。”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名詞性用法
“此書所載皆海外陳聞。”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經核查《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辭海》等權威辭書,“陳聞”未被收錄為獨立詞條。其釋義需依據單字本義及複合詞構詞法推導,屬古漢語衍生用法,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遇古籍或特定文獻,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相關例證。
“臣敢陳聞于陛下,願察其情。”
——《漢書·賈誼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查閱:
“陳聞”一詞具有雙重含義,既是一個漢語詞彙,也是一個現代人物姓名,需結合語境具體分析:
基本釋義
“陳聞”為動詞短語,意為“陳述上聞”,即向上級或君主彙報、陳述事務。該詞源自古代文獻,如《後漢書》中“陳聞罪失”即指陳述過失。
例句:南朝任昉《啟蕭太傅固辭奪禮》中“謹奉啟事陳聞”,意為通過文書向上級彙報。
文學引用
明代王履詩句“厄陳聞仲尼”,現代連橫詩中“大陳聞之走相訪”,均體現該詞在詩文中的使用。
“陳聞”作為人名,主要指以下兩位知名人士:
時尚設計師陳聞
企業家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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