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别人借取。 明 王世貞 《觚不觚錄》:“餘舉進士,不能攻苦食儉,初歲費将三百金。同年中有費不能百金者。今遂過六七百金,無不取貸于人。”
“取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向他人借取財物或資金,多用于描述借貸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取”指獲取、取得,“貸”指借出或借入。組合後強調主動借取的行為,常用于描述個人或機構因資金需求向他人借款。
曆史用例:
明代學者王世貞在《觚不觚錄》中記載:“餘舉進士……無不取貸于人”,描述了當時科舉考生因費用高昂而普遍借貸的現象,印證了該詞在曆史語境中的應用。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觚不觚錄》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取貸》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借貸或貸款的行為。一方面是指借入或借出資金,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從銀行或金融機構獲得貸款。
《取貸》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詞,分别是“取”和“貸”。其中,“取”是一個常用的教科書上的漢字,屬于左右結構;而“貸”是一個常見的漢字部首,屬于上下結構。總體來看,經過拆分,這個詞可以分解成6個筆畫。
《取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形成。其中,“取”的意思是從某處獲取,獲得,而“貸”的意思是借款,負債。因此,《取貸》這個詞的來源是把這兩個意思合并在一起,用來描述借貸或貸款的行為。
《取貸》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取貸」。
在古代漢字中,《取貸》的寫法略有差異。其中,“取”的古代寫法為”取”,“貸”的古代寫法為”貸”。所以,古人在書寫時會用這兩個字來表示《取貸》的意思。
以下是關于《取貸》的例句:
1. 他從銀行取貸了一筆款項,用來購買房屋。
2. 他們商定了一筆借貸協議,确定了還款期限和利率。
組詞:取款、貸款、取得。
近義詞:借貸、借款、貸款。
反義詞:提還、借還、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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