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南诏 王以下最高行政官員。有坦綽、布燮、久贊之分,共六人。相當于 唐 朝的宰相。 唐 元稹 《蠻子朝》詩:“清平官擊金呿嵯,求天叩地持雙珙。” 唐 樊綽 《蠻書·南蠻條教》:“清平官六人,每日與 南詔 參議境内大事。” 唐 無名氏 《大唐傳載》:“南蠻清平官,猶國家之宰相也。”
清平官是唐代南诏國(今雲南地區)的重要官職,其含義及曆史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清平官是南诏王以下的最高行政官員,相當于唐朝的宰相。共設6人,分為三類官號:
該官職體現了南诏政權對中原官制的借鑒與融合,是唐代多民族文化交流的實證。其名稱“清平”可能暗含政權治理的理想化訴求。
注:關于清平官的詩文記載(如元稹《蠻子朝》),可進一步查閱唐代文獻以了解其在文學中的形象。
清平官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拆分部首分别是“清”和“官”,總體有10個筆畫。清的部首是水,它的意思是純淨、清澈;官的部首是宀,表示與政府、權力相關的事物。
這個詞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學作品《紅樓夢》中,作者曹雪芹用它來形容夢境中虛幻的官員們。在小說中,清平官泛指夢中人的虛幻官職和官銜。
在繁體字中,“清平官”被寫作「清平官」。
古代漢字寫法多有變化,清平官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該詞的基本構成并未改變。
以下為一些示例句:
1. 他的夢中,出現了許多清平官,仿佛身臨其境。
2. 孩子喜歡看曆史小說,總是對清平官們的故事着迷。
3. 這部電視劇講述了一個清平官的崛起和覆滅。
組詞:清官、清廉、清明、平官、平等、官員。
近義詞:虛幻官職、幻夢官。
反義詞:實有官職、真實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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