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活寃業"。
活寃孽(huó yuān niè)是漢語中的一個方言詞彙,主要流行于北方部分地區,具有鮮明的口語色彩和情感傾向。其核心含義指生活中令人極度厭煩、帶來持續困擾的人或事物,常帶有抱怨、戲谑或無奈的語氣。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現世的冤家對頭” 或“令人煩惱的根源”,強調其帶來的現實困擾。
整體喻義:形容某人或某事如同命中注定的麻煩,持續糾纏,令人無可奈何。
常見于華北、東北方言,文學作品為增強鄉土氣息偶有使用。
該詞融合佛教“業報”觀念與民間宿命論,反映人們對生活困境的歸因方式:
詞彙 | 差異點 | 示例 |
---|---|---|
活寃孽 | 強調宿命性、長期性 | “這病根兒是我的活寃孽。” |
冤家 | 可指愛恨交織的對象 | “小冤家,又跑哪兒去了?” |
讨債鬼 | 側重經濟或精力消耗 | “養孩子像養個讨債鬼!” |
收錄該詞條,釋義為“喻指給人帶來煩惱的人或物”,标注為北方方言。
雖未直接收錄“活寃孽”,但對“冤孽”的解釋(“冤仇罪孽”)可佐證其構成邏輯。
李榮《方言存古詞研究》指出,此類複合詞保留古漢語“業報”語義,是宗教文化在方言中的沉澱。
“鄰居天天半夜吵架,真是活寃孽,攪得人睡不安生!”
“這輛破車三天兩頭修,可不就是我命裡的活寃孽?”
活寃孽是漢語方言中生動的情感表達,既承載民俗文化心理,亦體現語言的生命力。其使用需結合語境,避免現代書面語中的濫用。
“活寃孽”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綜合解析:
該詞讀作huó yuān niè,由“活”(活生生)、“寃”(冤枉)、“孽”(罪孽)三字組成,字面可理解為“活着的罪孽”。主要形容作惡多端、品行惡劣的人,帶有“雖生猶惡”的貶義色彩。
主指罪孽深重者
多數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将其解釋為“活寃業”的異寫形式,強調指代行為極端惡劣、如同鬼神般可憎的壞人。例如:“他欺壓鄉裡,真乃活寃孽!”
方言或引申用法
部分資料提到該詞在特定語境中可作似恨實愛的昵稱,多用于長輩對晚輩,表達又氣又愛的複雜情感。例如:“這小孫子整天搗亂,真是個活寃孽!”但此用法較少見,可能屬區域性或非主流引申。
建議優先采用主流釋義(指惡人),謹慎使用引申義。更多細節可參考漢典或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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