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所憑借的。《淮南子·說林訓》:“城成於土,木直於下,非有事焉,所緣使然。”
(2).佛教語。謂心識為能緣,心識的對象為“所緣”。 唐 普光 《俱舍光記》二:“緣謂攀緣,心心所法名能緣,境是所緣。”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能緣和所緣,主觀和對象,都是空幻不實的,這還是屬于般若的思想,隻講求‘色心平等’,而并強調以心為主。”
“所緣”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結合不同來源的文獻解釋如下:
在佛教哲學中,“所緣”與“能緣”相對,是心識活動的核心概念:
定義與關系
不同宗派的解釋
内外所緣的擴展
佛教通過“所緣”概念強調主客觀的依存性與空性。呂澂在《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指出,能緣(主觀)與所緣(對象)均是空幻不實的,屬于般若思想中的“色心平等”觀。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宗派的具體差異,中提到的《俱舍論》《成唯識論》等經典文獻。
所緣是指所遇到或所擁有的緣分或因緣關系。它指的是某種特定的聯繫或關聯,通常用來描述兩個或多個人、事、物之間的關系。
所緣的漢字是由“所”和“緣”兩個部分組成。其中,“所”的部首是“戶”(戶字作部),筆畫數是4;“緣”的部首是“纟”(纟字作部),筆畫數是9。
所緣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論語·衛靈公》中有一句“天之生亦惡乎?死亦惡乎?”中的“惡”字即為“所緣”的古稱。
在繁體字中,所緣的寫法為「所緣」,其中的「緣」與簡體字中的「緣」是同義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所緣的寫法與現代相比略有差異。具體而言,古代常用的寫法為「所縁」,既包含了「所」的「戸」部,也包含了「緣」的「糹」部。
1. 我們的相遇是一段美麗的所緣。
2. 他們之間的所緣很複雜,一時間無法解開。
3. 感恩每一次所緣的相遇,讓我們的人生變得精彩。
4. 這次機會是你們之間難得的所緣,不要錯過。
組詞:所見所聞、所想所思、所謂、所作所為、所願。
近義詞:緣分、因緣、姻緣。
反義詞:無緣、無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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