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榷稅。《宋史·食貨志下八》:“令舶船遇風至諸州界,亟報所隸,送近地舶司榷賦分買; 泉 福 瀕海舟船未經賦買者,仍赴司勘驗。”參見“ 榷稅 ”。
“榷賦”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對特定商品實行專營專賣并征收賦稅。以下從詞義解析、曆史背景和文獻例證三方面展開說明:
詞義解析
曆史背景 該詞常見于宋代經濟文獻,反映當時政府對海外貿易的管控。如《宋史·食貨志》記載,遭遇海難的商船需向“舶司”(市舶司,相當于海關)申報貨物,由官方專營收購并課稅,稱為“榷賦分買”,體現了國家對重要商品的壟斷性征稅。
與“榷稅”的關系 二者屬同義詞,均指向政府專賣制度下的稅收。區别在于“榷賦”更強調專賣(榷)與征稅(賦)雙重屬性的結合,而“榷稅”側重稅收層面。
作為中國古代經濟制度術語,“榷賦”主要用于描述宋元時期對海外貿易商品實施的壟斷專營與征稅政策,具有鮮明的曆史特征。該制度既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也反映了古代政府對關鍵經濟領域的控制。
榷賦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的是商人在特定地點收到政府授予的獨家銷售某種商品的權利,并且需要向政府繳納一定的稅款。
榷賦的部首是木,拆分後的筆畫為10畫:木(4畫)+ 貝(7畫)。
榷賦一詞最早出現在《周易·坤卦》中,被用來形容“坤卦亨,榷于丘商,執初容貞,吉。”意思是說商人通過貿易交流獲得利益,去指代商人的行為。
榷賦的繁體寫作「搉賦」。
在古代漢字中,榷賦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其中榷的舊寫是「卻」,賦的舊寫是「負」,合在一起就是「卻負」。
1. 那個港口城市通過榷賦制度,控制了對外貿易,擴大了自己的財富。
2. 政府對于某種商品實行了榷賦,商人需要按規定向政府交納一定的稅金。
榷賦洋務、榷賦制度、榷賦貨物等。
繡花、攤派、劃地為圈。
自由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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