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舉行大祭等儀式,奏管樂者在堂下,故稱管樂器為“下管”。《書·益稷》:“下管鼗鼓,合止柷敔。” 孔穎達 疏:“經言不管,知是堂下樂也。”《周禮·春官·大師》:“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大饗亦如之。”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雲:“下管,吹管者在堂下。” 賈公彥 疏:“凡樂,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故雲下管播樂器。下管即笙簫及管皆是。”《文選·陸機<文賦>》:“象下管之偏疾,故雖應而不和。” 呂向 注:“堂上歌《鹿鳴》,堂下吹下管,管聲疾,與《鹿鳴》雅聲不相和葉。”
下管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具體釋義需結合語境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兩類解釋:
堂下奏管樂
指古代貴族在舉行祭祀、宴飨等重大儀式時,樂工立于堂下吹奏管類樂器(如笙、箫等)的儀制。此制度源自周代禮樂規範,體現了“堂上歌詩、堂下吹管”的等級秩序。
來源:《周禮·春官·大師》:“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鄭玄注:“下管,吹管者在堂下。”
文獻參考:《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中華書局整理本)
樂官職位代稱
引申為掌管堂下管樂演奏的樂官職務,屬古代宮廷樂師體系的重要分支。
來源:《禮記·仲尼燕居》:“下管《象》《武》,《夏》《籥》序興。”孔穎達疏:“下管,謂堂下樂工以管奏曲。”
文獻參考:《禮記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閩南語特有詞彙
在閩南語中,“下管”指代人體咽喉部位(尤指喉結下方),屬地方性解剖術語。
來源: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中華民國教育部編纂)
器物部件古稱
個别古籍中曾用于描述管狀器物的底部結構,此用法今已罕見。
來源:《說文解字注·竹部》:“管,六孔筒也……下管謂其末節。”段玉裁注(清嘉慶刻本)
以上釋義均依據傳世文獻及權威辭書考訂。需特别說明:
綜合文獻支持:
“下管”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主要解釋:
基本定義
指古代舉行大祭等儀式時,堂下演奏的管樂器(如笙、箫等)。因樂工位于堂下演奏,故稱“下管”。
文獻依據
禮樂制度
古代禮樂活動中,歌者在堂上,管樂在堂下,形成“上歌下管”的演奏層次,體現等級秩序。
中醫術語
在《靈樞·上膈》中,“下管”指人體部位(可能為胃脘下部),但此用法較少見且權威性存疑。
現代網絡延伸
個别非權威資料将“下管”引申為“管理”相關成語,但缺乏古籍依據。
提示:如需具體文獻原文或醫學考據,建議查閱《周禮》《靈樞》等古籍原文,或參考漢典等專業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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