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defendants]∶共同被告人
(2) [one who was admitted to school in the same year in the civil service system]∶中國明清兩代稱同一年進學的秀才為同案
(1). 明 清 兩代稱同一年進學。亦指同一年進學者。《儒林外史》第三回:“不覺到了六月盡間,這些同案的人約 範進 去鄉試。”《兒女英雄傳》第一回:“ 安老爺 、 安太太 的喜歡自不必説,連日忙着叫他去拜老師,會同案。”《文明小史》第十七回:“ 董和文 卻是兄弟的同案,他一向八股是好手。”
(2).同一案件。《花城》1981年第2期:“他自己也在一夜之間成了同案犯。”
同案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合成詞,其核心意義可從法律語境和日常使用兩個維度解析:
一、法律術語定義 指在同一刑事案件中被共同指控的多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明确,共同犯罪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犯罪行為,這類人員構成"同案關系"(《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二、司法程式應用 司法機關将涉及同一犯罪事實的多名當事人合并審理時,稱其為"同案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同案被告人供述需經法庭質證方可作為證據使用。
三、日常語言擴展 在非法律語境中可泛指與某事件直接關聯的群體,例如"同案調查人員"或"同案研究團隊",此時強調事件關聯性而非法律責任(《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四、社會認知影響 社會心理學研究顯示,公衆對"同案"群體易産生标籤化認知,這種集體歸因可能影響個體權益保障(《司法社會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五、詞源結構解析 "同"表共同性,"案"指經官方立案的事件,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明代刑案文書,現代法律體系使其成為固定術語(《漢語詞源考據》,商務印書館)。
關于“同案”的詞義解釋,綜合多來源信息可歸納為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共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
指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因共同犯罪或案件關聯性被一并追訴的多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此類人員可能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分工協作或行為相互關聯的特點,需在司法程式中作為整體審理。
司法實踐中的“同案同判”
在審判階段,“同案”也指案件事實、法律關系相似的案件,要求法官參照已有判例或指導性案例,确保法律適用的統一性。
在明清時期,“同案”特指同一年通過院試、獲得秀才資格的考生。例如《儒林外史》中“同案人約範進去鄉試”即指同年進學的考生群體。
以上信息綜合了法律定義、曆史背景及司法實踐擴展,可結合具體語境選擇適用方向。
班聯薄民避雷器炳晔不吐不茹不自喜雠嫌垂輝大浪單線聯繫逗嘴皮子方冊梗林管窺蠡測歸色漢臣懷袵花甜蜜就回惑穢迹呪箭竿講蒐剿竊澆頭焦憂襟子眷賞絕代隽詞孔疏快人快語勞動保護老西兒賃價俚室隴海麻包旄騎蒙聾萌蘖民紀判裂陪花錢黥琦善缺壺歌肉袒牽羊森複上司衙門收恤書具説論頌贊太阿倒持蓊匌吳刀涎利小識下鍬斜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