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裂;分離。 明 方孝孺 《與鄭叔度書》之三:“文與道判裂不相屬,如此何以謂文。”
“判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判裂(拼音:pàn liè)指“割裂;分離”,強調事物或概念被強行分開或産生斷裂的狀态。
文獻出處
明代方孝孺在《與鄭叔度書》中提到:“文與道判裂不相屬,如此何以謂文。”,此處批評文學與道義割裂的現象。
現代用法
多用于描述抽象事物(如思想、文化等)的分離,例如:“兩種理論體系判裂,難以調和。”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中,需注意語境適配性。若需更完整的曆史用例,可參考《與鄭叔度書》原文。
《判裂》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判斷罪犯有罪并加以裂刑。
《判裂》的部首是“刀”,總共有8個筆畫。
《判裂》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刑罰之一,裂刑,是指将罪犯的身體切割成若幹塊,對其進行懲罰。
繁體字“判裂”為「判裂」。
在古代,漢字《判裂》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但主要結構和部首保持一緻,如「判列」或「別肉」等。
1. 在古代,對于嚴重的罪犯,法官會判裂以示威懾。
2. 這個國家的刑法規定,針對某些重罪犯将采取判裂的刑罰措施。
1. 判罪:指對犯罪行為做出判斷并作出相應的罪責裁決。
2. 裂刑:指對罪犯進行懲罰時,切割其身體的行為。
3. 判定:指對某種事物或事件做出判斷和決定。
1. 判死刑:指法院依法判處罪犯死刑。
2. 定罪:指法院對犯罪事實作出确認并判決其有罪。
無反義詞,因為《判裂》是一個特定的法律術語,很難找到與其完全相反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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