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行為的準則。《禮記·祭義》:“緻物用,以立民紀也。” 朱彬 訓纂:“民豐物用,則知榮辱禮節,故可以立人紀也。”《國語·齊語》:“昔吾先王 昭王 、 穆王 ,世法 文 武 遠績以成名,合羣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民紀。” 南朝 宋 顔延之 《為皇太子侍宴餞衡陽南平二王應诏詩》:“大儀在禦,皇聖居貞。旁緝民紀,仰緯天經。”
“民紀”是一個古典漢語詞彙,其含義及解析如下:
指人民行為的準則,強調民衆應遵循的社會規範與道德法紀。這一概念源自古代典籍,如《禮記·祭義》中記載:“緻物用,以立民紀也”,意為通過規範物質分配來建立民衆的行為準則。
多用于讨論社會治理、公民道德或法律規範,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論述。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社會規範體系,可參考《禮記》《國語》等典籍原文。
《民紀》一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民」指代人民、老百姓,「紀」指記錄、規定。因此,《民紀》的意思是記錄、規定人民的行為、規範和制度。
「民」的部首是「亻」,總共有五畫。
「紀」的部首是「纟」,總共有五畫。
《民紀》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化和傳統。它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被用于描述統治者規範人民行為的制度與法律。
「民紀」是《民紀》的繁體字形式。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民紀」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一種常見的寫法是将「民」寫得更加簡化,但基本形态保持不變,「紀」則是由附加的撇和橫筆畫構成。
1. 遵守《民紀》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2. 法律是統治者制定的《民紀》。
1. 民衆紀律
2. 紀律嚴明
3. 罪惡紀事
守則、規範、秩序
混亂、無序、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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