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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十三的意思、打十三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打十三的解釋

宋 代刑法從輕發落的杖數。後亦泛稱責打。 宋太祖 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輕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輕為杖六十,臀杖十三。參閱《宋史·刑法志一》。 宋 無名氏 《張協狀元》戲文第三五出:“末:‘推得沒巴臂。’生:‘門子打十三!’” 元 孟漢卿 《魔合羅》楔子:“你若無事到他家裡去,我一準拏來打十三。” 明 高明 《琵琶記·琴訴荷池》:“背起打十三,那廝不中用,隻教他燒香。”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打十三”是一個具有曆史和法律背景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宋代刑法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打十三”指宋代刑法中從輕發落的杖刑次數,即杖打十三下。根據宋太祖制定的“折杖法”,刑罰按照輕重分為五等,最輕的徒刑(一年)對應脊杖十三下,最輕的杖刑(六十杖)對應臀杖十三下。


曆史背景

  1. 刑罰分級
    宋代将徒刑和杖刑各分五等,其中“打十三”對應最輕的處罰等級。例如:

    • 徒刑五等:最輕為一年,折脊杖十三;
    • 杖刑五等:最輕為六十杖,折臀杖十三。
  2. 執行方式
    脊杖(擊打背部)和臀杖(擊打臀部)分别對應不同刑罰,十三下為最低杖數,體現“輕罪輕罰”的原則。


使用場景與文學引用

該詞常見于宋代及後世文學作品,用于形容責罰或戲谑性表達。例如:


其他可能的含義

有極少數資料提及“打十三”作為麻将術語(130分獲勝),但此說法僅見于個别低權威性來源,且缺乏曆史依據。主流解釋仍以宋代刑法為主。


“打十三”本質是宋代刑罰制度的反映,後泛化為對輕微責罰的代稱。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文,可參考《宋史·刑法志》等古籍。

網絡擴展解釋二

标題:探索《打十三》的含義、來源和用法

在中國的口語中,我們常常會聽到一種詞語叫做《打十三》,下面我們來一起探索一下這個詞語的含義、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一些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等。

含義

《打十三》是中國口語中的一種俚語,意為“打敗某人”或“擊退對手”。它常常用來形容在比賽、辯論或競争中取得勝利。

拆分部首和筆畫

《打十三》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和“十”,由于這是兩個相對獨立的字,所以沒有筆畫數的概念。

來源和繁體

據說,《打十三》一詞最早源自于中國武術的競技場,在這些場合中,如果一個人能夠連勝12場,那麼他接下來就要迎戰第13個對手。所以人們形象地稱這個挑戰為《打十三》。

在繁體字中,這個詞語的寫法和簡體字是一樣的。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時候,人們并沒有專門的寫法來表達《打十三》這個意思,因為這個詞是後來才出現的口語俚語。

例句

1. 這次比賽他打十三了,真是厲害!

2. 我很有信心能夠打十三,我已經連勝了10場了!

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組詞:打赢、打敗、打勝、打敗對手

近義詞:擊敗、戰勝、克服、戰勝困難

反義詞:輸、被打敗、失敗、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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