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adopted as child] 過繼給别人作兒子
武陵威王晞字 道叔,出繼 武陵王喆後,太興元年受封。——《晉書·元四王傳》
過繼給别人做兒子。《晉書·孝愍帝紀》:“ 孝愍皇帝 諱 鄴 ,字 彥旗 , 武帝 孫, 吳孝王 晏 之子也。出繼後伯父 秦獻王 柬 ,襲封 秦王 。” 宋 歐陽修 《集本歐陽氏譜圖序》:“而石本則謂 寬 之第四子、 素 之第二子皆名 曉 ,豈 曉 嘗出繼耶?”《儒林外史》第二五回:“情願出繼與 鮑文卿 名下為義子。”《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六回:“侄少爺又是獨子,不便出繼。” 李六如 《六十年的變遷》第一卷第一章:“ 丹老 ! 少大嫂 說,她把一個兒子出繼,聽我們要哪一個。”
“出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傳統宗法制度中的親屬關系調整。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指出生于某家族的人,過繼給其他家庭或親屬作為嗣子,以延續其宗族血脈。這一行為常見于古代中國,目的是解決無子嗣家庭的繼承問題。
這一制度反映了古代宗族對血脈延續的重視,但也可能引發繼承權糾紛。現代社會中,隨着法律體系完善,出繼行為已逐漸淡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晉書·元四王傳》等文獻來源。
《出繼》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繼承并接受,通常用于描述接班或繼承事物的過程。
《出繼》的拆分部首是「出」和「繼」,其中「出」是左右結構的部首,表示與出現、離開等相關的意思。「繼」是上下結構的部首,表示與繼承、接替等相關的意思。
「出」的筆畫數為五畫,「繼」的筆畫數為六畫。
《出繼》一詞源于古代漢語,不是繁體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出繼」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出」可能寫作「出」,他們的讀音和意思相同;而「繼」則可能寫作「繼」,仍保持相同的意思。
1. 他将繼承家族企業,接手父親的事業。」
2. 雪兒熱愛舞蹈,她從小就練習芭蕾舞,為了将來能成為一名優秀的舞者。
繼理、繼承、繼續、繼任、繼位
繼承、接班、繼任、繼位
放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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