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grant]∶作為一項恩惠而授予,恩賜
(2) [vouchsafe;bestow]∶恩賜,賞給
(1).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周禮·天官·大府》:“币餘之賦,以待賜予。” 鄭玄 注:“賜予,即好用也。” 孫诒讓 正義:“凡賜有常賜,有好賜。常賜者,歲時頒賜,著於秩籍者;好賜則常賜之外,以恩澤特受賜,非恒典也……此賜予專據好賜言也。凡經雲賜予者,并為好賜。”
(2).賞賜;賜給。《荀子·大略》:“賜予其宮室,猶用慶賞於國家也。”《漢書·食貨志上》:“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 宋 司馬光 《交趾獻奇獸賦》:“賜予簡而功無所遺,刑罰清而姦無所漏。” 冰心 《南歸》:“對于這些無情的自然,如陽光,如花卉,在她的病的靜息中,也是加倍的溫煦馨香。這是上天賜予,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
(3).指所賜予的東西。《新唐書·隱逸傳·武攸緒》:“賜予無所受,親貴來謁,道寒溫外,默無言。” 宋 蘇轼 《論高麗買書利害劄子》:“ 高麗 所得賜予,若不分遺 契丹 ,則 契丹 安肯聽其來貢。”
“賜予”是一個動詞,表示地位較高或有權力的一方将財物、權利、恩惠等主動給予地位較低或無權的一方。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析:
核心定義
指上級、尊長或權威者出于善意,将恩惠(如財物、權利、機會等)慷慨授予他人。例如:“大自然賜予了我們資源。”
情感色彩
帶有尊敬、謙遜的意味,通常體現施予者的慷慨與被賜者的感恩,如“感謝父母賜予生命”。
傳統用法
古代多用于君主對臣子的封賞(如《周禮》記載“币馀之賦,以待賜予”),或宗教中的神聖授予(如“上帝賜予智慧”)。
現代擴展
可泛指抽象事物的給予,如“天賦是自然賜予的禮物”,也可用于強調被動獲得,如“命運賜予的挑戰”。
近義詞
賞賜、授予、恩賜(多強調單方面給予)。
反義詞
奪取、掠奪、索取(強調主動獲取而非被動接受)。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出處,可參考、5、6等來源。
《賜予》表示給予、授予、給與等含義,常用于描述一個人将某物或某種權利給予他人的行為。它強調對他人的慷慨和善良。
拆分部首和筆畫《賜予》的拆分部首為貝部,表示與財富相關的含義;它的筆畫共有10畫,屬于較為複雜的漢字之一。
來源《賜予》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發展。它由貝部和有聲符號組成,貝部意味着財富,有聲符號表示發音。漢字的形體與含義相結合,充分地傳達了“賜予”的含義。
繁體《賜予》的繁體字為「賜予」,其中的「賜」字仍然保留了貝部作為偏旁。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寫作《賜予》的方式與現代略有不同。它的古代寫法是「予賜」,這個字中的「予」是主體字,表示給予,「賜」是附屬字,表示財富和授予。
例句以下是一些使用《賜予》的例句:
1. 他賜予我一本精美的書。
2. 我感激老師賜予我這次機會。
3. 這個獎項将賜予對社會做出重要貢獻的人。
組詞一些組詞和《賜予》相關的詞彙有:
1. 賜福:給予幸福和祝福。
2. 賞賜:給予獎賞或慷慨的禮物。
3. 賜名:給予名字或稱號。
近義詞與《賜予》意思相近的詞彙有:
1. 給予:授予或分配某物。
2. 授與:給予某種權利或特權。
3. 贈送:免費地給予或送出。
反義詞與《賜予》意思相反的詞彙有:
1. 奪取:剝奪别人某物。
2. 拒絕:不給予或不接受。
3. 沒收:收回或剝奪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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