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周禮》與《儀禮》。《禮記》 孔穎達 題解引 唐 陸德明 釋文:“此記二《禮》之遺闕,故名《禮記》。” 宋 李心傳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通經老儒,存者無幾,恐自今以往,經義又當日銷,而二《禮》、《春秋》,必先廢絶。” 清 王鳴盛 《蛾術編·說錄·三禮》:“《漢志》先《儀禮》,即以《禮記》附入《儀禮》,不分為二,《周禮》則别叙,是今人稱三《禮》, 漢 人則二《禮》也。”
“二禮”是漢語古典文獻學中的專有名詞,特指儒家經典《周禮》和《儀禮》的合稱。這兩部典籍與《禮記》并稱為“三禮”,共同構成中國古代禮樂制度與文化研究的核心文獻。
“二禮”一詞最早可追溯至東漢經學家鄭玄對《三禮》的注解體系,其中《周禮》記載周代官制與政治理想,《儀禮》詳述先秦禮儀規範。兩書分别從制度框架與行為準則兩個維度,系統化呈現了儒家禮治思想(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原名《周官》,相傳為周公旦所著,全書分設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構建了“以官制統攝治國”的體系化模型,被曆代王朝視為制度改革的藍本(來源:中華書局《周禮注疏》)。
現存17篇,記載冠、婚、喪、祭等貴族生活儀節,朱熹評價其“如法律條文,一字不可易”,是研究先秦社會結構的重要實證材料(來源:朱熹《儀禮經傳通解》)。
清代學者孫诒讓在《周禮正義》中指出,“二禮”的注疏傳統自漢代綿延至明清,形成了以考據學為核心的禮學研究範式。現代考古發現如湖北郭店楚簡,亦多次驗證《儀禮》所述儀式的曆史真實性(來源:孫诒讓《周禮正義》序言)。
“二禮”概念超越文獻範疇,成為中華禮樂文明的象征符號。當代學者彭林在《中華傳統禮儀概要》中強調,兩書蘊含的“敬天法祖”“禮以節情”等理念,仍對現代社會的倫理建設具有啟示意義。
“二禮”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典籍含義(核心釋義) 指中國古代兩部重要的禮學經典:
禮儀程式(引申用法) 在特定語境(如傳統拜訪禮節)中,指拜訪過程中的“第二次緻謝禮”,即入座後向主人表達謝意的禮節。此用法屬于具體場景下的行為規範,與“三禮”(問候、緻謝、告别)相關()。
注意:現代使用中,“二禮”主要指代《周禮》與《儀禮》,而禮儀程式中的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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