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發徹 ”。撤除;毀壞。《後漢書·西羌傳·東號子麻奴》:“百姓戀土,不樂去舊,遂乃刈其禾稼,發徹室屋,夷營壁,破積聚。”
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語言資源核查,"發撤"并非現代漢語規範詞彙,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等核心工具書中均未收錄。該詞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形近詞誤寫可能性
較接近的規範詞彙為"發轫"(fārèn),指事物起始或開端,典出《楚辭·遠遊》"朝發轫于太儀兮",本義為拿開車輪止動的轫木,引申為啟程。現代用法如"新文化運動發轫于五四時期" 。
例證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340頁。
動詞組合歧義
"發"與"撤"作為單字獨立存在:
二者未形成固定複合詞,若連用可能屬臨時搭配(如"發布撤退指令"),需依具體語境解讀 。
語義參考:教育部《現代漢語常用詞表(草案)》單字釋義。
若需進一步驗證該詞:
語義對比表
疑似目标詞 | 規範詞形 | 釋義 | 權威依據 |
---|---|---|---|
發撤(誤?) | 發轫 | 事物開端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發布撤回 | 發布後撤銷(動态行為) | 語用實例(無詞典收錄) |
建議優先采用規範詞彙以确保表達準确性。如需深入溯源,可提供具體語境以便進一步考析。
“發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fā chè,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發撤”亦作“發徹”,主要含義為撤除、毀壞。該詞由“發”和“撤”組成,其中“發”有施展、放出之意,“撤”指收回或撤退,組合後強調對事物的拆除或破壞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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