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祀典,有關祭祀的典制。《三國志·魏志·明帝紀》:“﹝ 青龍 元年﹞詔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渭水》:“ 霸 滻 , 長水 也,雖不在祀典,以近 鹹陽 秦 、 漢 都, 涇 、 渭 、 長水 ,盡得比大川之禮。”
祠典是漢語中表示祭祀禮儀制度的專有名詞,由“祠”(祭祀)與“典”(法則、制度)複合而成,特指古代國家規範祭祀活動的禮儀典章制度。其核心含義與曆史演變如下:
指古代官方制定的祭祀禮儀規範與制度體系。
“祠”指對祖先、神靈的祭祀活動;“典”指法典、常道。合稱即國家規定的祭祀法則,包括祭祀對象級、儀式、祭品、時間等具體規定(《漢語大詞典》)。
祠典源于周代禮樂制度,屬“五禮”中的“吉禮”。《禮記·祭統》載:“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确立祭祀為古代禮制的核心(《十三經注疏》)。
曆代祠典嚴格規定祭祀等級:帝王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士庶祭祖先,形成“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的宗法秩序(《左傳·僖公十年》)。如唐代《開元禮》詳列大祀、中祀、小祀的差異(《舊唐書·禮儀志》)。
宋元後,祠典逐步擴展至官方對民間祠廟的管理。如《明史·禮志》載洪武三年诏令:“天下神祠不應祀典者,即淫祠也,有司毋得緻敬”,體現國家對祭祀合法性的管控。
祠典是傳統禮法社會的重要支柱:
祀典:與“祠典”義近,多指載入官方典籍的合法祭祀。
淫祀:指未被祠典認可的民間祭祀,常遭官府禁毀。
“祠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祠典(拼音:cí diǎn)指祭祀的典制或儀式,特指古代官方規定的祭祀規範和禮儀制度。它既包含祭祀活動的法則(如《三國志》中提到的“不在祠典者勿祠”),也指具體的祭祀典禮流程,例如開祠典禮中的鼓樂、炮竹儀式。
“祠典”是中國古代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既體現官方對祭祀活動的規範,也承載文化傳承功能。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三國志》《水經注》等文獻,或參考漢典對單字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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