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泥塑中空,可以燃火的鬼判像。 清 柴蕚 《梵天廬叢錄·火判》:“京師舊俗,上元夜以泥塗鬼判,盡空其竅,然火其中,光芒四射,謂之火判。”
“火判”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實物形态
指一種傳統民俗中的泥塑鬼判像,内部中空可燃燒火焰。這種習俗源于清代京師(今北京)的上元節(元宵節),人們用泥塑鬼判像塗空後燃火,使其光芒四射,稱為“火判”。
引申為成語
在語言使用中,“火判”逐漸演變為成語,比喻火勢迅猛或情況極度緊急、危險。例如:“疫情蔓延如火判,需立刻采取防控措施”。
曆史淵源
據清代文獻記載,火判是上元節的傳統裝飾物,通過燃燒泥塑鬼判像營造節日氛圍,兼具驅邪祈福的象征意義。
現代用法
成語“火判”多用于描述緊急事件,強調事态發展的迅速性和嚴重性。例如軍事行動中“火判之勢需迅速控制”。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民俗文獻或成語詞典(來源:、2、5、7)。
火判是一個漢字詞彙,也可以寫作“火炆”。它的意思是火焰熊熊,燃燒得很旺盛的樣子。形容火勢猛烈,火焰高漲。
火判由“火”和“刂”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9個筆畫。
火判的字源來自于《說文解字》,繁體字為“火炆”。
在古代,火判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舊時火判的書寫形式為“火睍”,多用于金文和篆文。
1. 天空中的煙霧和火判交相輝映,顯得非常壯觀。
2. 夜晚的篝火在黑暗中像一顆顆火判般跳躍着。
1. 火焰:形容火勢旺盛的火光。
2. 火燒:指用火燒燃燒物體。
3. 熾熱:指火焰高漲、溫度極高。
火焰、烈火、烈焰、火炎
熄滅、熄火、無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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