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鬼神的斥責、懲罰。《莊子·天道》:“故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新唐書·柳宗元傳》:“既明懼乎天讨兮,又幽慄乎鬼責。” 宋 張宇 《荊公》詩:“作古非今禍已成,亦知鬼責與天刑。”
“鬼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生前或今世作惡而遭受鬼神的譴責或懲罰,常與因果報應、幽冥審判等傳統觀念相關聯。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背景及用法角度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鬼責” 由“鬼”(指人死後的魂靈、幽冥世界的存在)與“責”(譴責、問責)組合而成,字面意為“鬼神的責罰”。
在《漢語大詞典》中明确解釋為:因作惡而受到鬼神的懲罰,強調行為不端招緻的超自然報應。例如:“平生所為不義,恐遭鬼責。”(《漢語大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第312頁)
引申内涵
宗教與民俗背景
“鬼責”概念植根于道教幽冥信仰及佛教業報思想,認為冥界鬼神(如閻羅王、判官)會依據生前善惡審判亡魂。作惡者可能面臨“鬼責”,表現形式包括:
文學與口語用例
“汝殺孽深重,必罹鬼責!”(《閱微草堂筆記》)
可用于比喻良心的譴責(如“心中如有鬼責”),或警示他人勿行不義(如“小心遭鬼責”)。
商務印書館出版,中國權威語文工具書,收錄“鬼責”釋義及古典用例。
卷十二《席方平》篇詳細描繪冥府審判場景,印證“鬼責”在幽冥信仰中的實踐。
筆記小說集,多載因果報應故事,如卷三《鬼責負心人》直接以“鬼責”為題。
詞彙 | 核心意義 | 與“鬼責”差異 |
---|---|---|
天譴 | 上天降下的懲罰 | 側重“天”而非“鬼”的意志 |
報應 | 泛指因果懲罰 | 涵蓋現世、來世,不特指鬼神 |
陰罰 | 陰間的刑罰 | 近義,但更強調刑罰執行而非譴責 |
結語
“鬼責”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融合道德規訓與幽冥想象的獨特概念,其釋義需結合詞典定義、宗教背景及文學語境綜合理解。現代使用中雖多具象征意義,但仍深刻反映傳統社會對“善惡有報”的集體認知。
“鬼責”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指鬼神對過失的斥責或懲罰,比喻事情極其嚴重或責任重大,可能招緻超自然的譴責。該詞帶有警示性,強調行為後果的嚴重性。
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如:
該詞反映了傳統文化中因果報應觀,通過鬼神象征強化道德約束力。現代多用于比喻,而非字面意義的鬼神懲罰。
白鷗百溢榜歌薄闆貶駮變顔必方踩鋼索殘碑草人昌延饞渴橙色愁疾出廠價錯莫得失參半調融多棱鏡富而不驕賦生犷盛捍棒橫絕何在黃瘅豢牢花圖谏囊教區驚鵩鳥記印抗朗看香頭客廳胯下之辱葵傾拉齊懔栗龍篴羅潭祿星録音帶賣乖弄俏馬價絹彌曆幎目陪房朋簪破竹之勢趣寄賽娘十三省田畯野老條诘外源河衛生丸相形見拙饷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