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地的音樂。 宋 蘇轼 《和方南圭寄迓周文之》之三:“風流 賀監 常 吳 語,憔悴 鐘儀 獨 楚 音。”參見“ 楚奏 ”。
楚音是漢語方言史中的重要概念,特指中國古代楚地(今湖北、湖南及周邊地區)形成的語言系統,兼具地域方言與曆史音韻的雙重屬性。其核心含義及學術要點如下:
楚音指春秋戰國時期楚國疆域内的方言體系,後擴展為長江中遊地區的代表性方音。《漢語大詞典》界定其為“楚地的方音”,強調其與中原雅言(官方标準語)的差異性。周振鶴在《中國曆史文化區域研究》中指出,楚音以江漢平原為中心,融合苗蠻、百越等土著語言成分,形成獨特的語音、詞彙系統。
楚音保留上古漢語的濁塞音聲母(如“群”“定”母),韻部中“魚”“侯”分立不明顯,與《切韻》系統差異顯著。王力《漢語史稿》通過楚辭用韻分析,指出楚音存在“東”“冬”合韻現象,反映先秦方言特色。
楚地文獻中高頻使用方言詞,如《楚辭》以“羌”(表感歎)、“些”(語助詞)等虛詞為标志。揚雄《方言》記載楚語稱“慧”為“䜏”,“憂”為“惄”,印證其詞彙獨特性。
楚音的核心載體是《楚辭》,屈原作品大量采用楚地方言詞彙與音律。朱熹《楚辭集注》考證《離騷》“憑不厭乎求索”中“憑”為楚語“滿”義,體現語言對文風的塑造。漢代《說苑·善說》所錄《越人歌》的楚譯版本,亦為楚音研究的珍貴語料。
楚音是漢語方言史研究的關鍵環節,為上古音構拟提供實證。張琨《漢語方言的分區》認為,今湘語、贛語中保留的濁音、入聲分化等現象,或為古楚音的底層遺存。李範文通過對江陵楚墓竹簡的音系分析,進一步驗證楚音聲調系統與中原官話的對應規律。
權威參考文獻
“楚音”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基本定義
指楚地的音樂,即古代中國楚地(今湖北、湖南一帶)特有的音樂形式。
曆史文獻中的記載
“楚音”不僅是地域音樂的代表,更承載了楚文化的深層内涵。如需進一步了解其音樂結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古代文獻《荊楚歌樂舞》等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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