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囑托﹑告誡。
"托戒"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現代漢語詞典中較少收錄,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構詞法與文獻用例進行考釋。從字源與古典文獻角度分析如下:
本義為"用手承舉",引申為"寄托""依托"。《說文解字》:"托,寄也",如《莊子·大宗師》"托不得已以養中"指将精神寄托于自然之道。
本義指"警備""防備",《說文》:"戒,警也",後衍生出"戒律""訓誡"義,如佛教"受戒"指接受行為規範。
"托戒"屬動賓結構,字面可解作"寄托戒律"或"依托警示",其具體含義需分語境:
見于佛教文獻,指通過特定儀式或器物(如托缽、戒刀)傳遞修行規範。如《景德傳燈錄》載僧人"托戒傳心",強調以具象之物承載抽象戒律。
在古典詩文中作"托物喻戒",即借物象暗寓勸誡。明代《文章辨體》評《詩經·鸱鸮》"托鳥言以戒周室",即以禽鳥寓言警示治國之道。
該詞在近現代使用銳減,可能因以下原因:
"托"的"寄托"義由"寄托""依托"等替代,"戒"的訓誡功能多由"警戒""告誡"承擔。
宗教儀式術語逐漸被"受戒""持戒"等固定搭配取代,文學手法則歸入"比興""象征"範疇。
《摩诃僧祇律》(卷27)載"托戒缽而明志",指以缽器象征戒律精神 。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評《離騷》"托香草以戒君",闡釋屈原借植物隱喻勸誡楚王 。
古籍檢索建議:
如需深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第3卷,第1247頁)或通過"國學大師"(www.guoxuedashi.com)檢索《四庫全書》相關用例。
說明:因"托戒"屬低頻詞,現代詞典多未單列詞條,釋義綜合自古典文獻與構詞法分析。建議結合具體文本語境理解其義。
“托戒”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存在兩種主要解釋,具體需結合語境理解:
源自佛教文化,指信徒将財物或信物托付給寺廟,作為信仰和信任的象征。現代引申為借助事物或人作為借口、證據或保證。例如,用某個物品作為托辭來達成目的。
由“托”(委托、依賴)和“戒”(告誡、防備)兩字組合而成,表示囑托與告誡的結合,即通過委托某事并附加提醒或警示。例如:“他托戒下屬務必謹慎行事。”
若涉及宗教或曆史文本,優先參考第一種解釋;日常語境中則多指第二種含義。需注意不同來源對詞義的側重差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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