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崇論宏議 ”。亦作“ 崇論谹議 ”。亦作“ 崇論吰議 ”。原謂高論博議,後指高明宏大的議論。《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且夫賢君之踐位也……必将崇論閎議,創業垂統,為萬世規。”閎,《漢書·司馬相如傳下》作“谹”,《文選·司馬相如<難蜀父老>》作“吰”。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堵江口》:“ 阮雲臺 師謂此崇論宏議,不當僅以詩論也。” 柳亞子 《<二十世紀大舞台>發刊詞》:“《陽春白雪》,曲高和寡,崇論閎議,終淹沒而未行者,有之矣。” 魯迅 《彷徨·高老夫子》:“但 高老夫子 卻不很能發表什麼崇論宏議。”
崇論闳議是漢語中一個結構典雅、内涵深厚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指見解卓越、議論宏大的言論或主張。以下從語義溯源、權威釋義及語用特征三方面解析:
本義為“山高”,引申為“高大、崇高”。《說文解字》釋:“崇,嵬高也”,象征思想境界的巍峨超拔。
指論述、觀點,強調邏輯性與系統性。
本義指“巷門”,《爾雅》注“闳,大也”,後專指宏大、廣博的格局。
即議論、見解,側重公共性與思辨性。
四字組合形成“崇高之論,宏大之議”的并列結構,凸顯言論的卓越性與恢弘性。
定義為:“指高明卓越的議論”,強調其超越常人的見解深度與思想高度 。
釋為:“宏大的議論”,突出其格局開闊、視野廣博的特質 。
補充其語用色彩:“多用于稱頌見解不凡、影響深遠的言論”,體現褒揚性語境 。
司馬遷《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載:“必将崇論闳議,創業垂統,為萬世規。”此處形容治國方略的深遠宏闊,被後世視為典範 。
適用于學術、政治、文化領域,如稱許某學者的理論建構為“崇論闳議”,或贊譽政策建言具有“崇論闳議之風”。
結語
“崇論闳議”凝練了中華文化對卓越思想的審美追求,其權威釋義可進一步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實體書第1542頁)及《史記》原文(中華書局點校本)。該成語至今仍是中文語境中評價重大理論、戰略主張的核心詞彙。
“崇論闳議”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chóng lùn hóng yì,以下為詳細解釋:
蔡東藩《五代史演義》第53回:“還有一篇崇論闳議的大文,乃是比部郎中王樸所作。”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史記》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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