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所征收的租稅。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百姓貧虛,或先取粟麥價,及至收穫,悉以還債,又充官稅,顆粒不殘。” 清 馬建忠 《適可齋記言·富民說》:“而 朝鮮 鹹鏡道 等處,淘金者計七萬餘人,除納官稅外,每歲出口之金,尚值銀二三百萬兩。” 高玉寶 《高玉寶》第十二章:“我十二歲那年,媽和弟弟餓死了,爹叫官稅和財主們的閻王債逼得沒法過了,就帶着我出外逃活命。”
官稅(guān shuì)是古代中國官府向民衆征收的稅賦統稱,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指由政府機構征收的稅款,主要用于國家財政支出,包括維持政府運轉、公共設施建設及社會福利等。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現代多使用"稅收""國稅"等表述。
二、曆史背景
三、社會影響 文獻顯示官稅常與民間疾苦關聯,如高玉寶的文學作品描述百姓因"官稅和財主們的閻王債"被迫逃亡,明清小說中也有"七扣八扣,糠菜半年糧"的民生寫照。
四、現代延伸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領域,需注意與當代"國稅""地方稅"等法律術語區别。如需了解具體稅種,可參考財政部《中國稅收制度演變》等專業文獻。
《官稅》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意思是由官方征收的稅款。
它的拆分部首是宀和貝,宀表示“寶蓋頭”意味着與房屋、住宅有關,貝表示“貴重珍寶”,表示與財富、金錢有關。
它的筆畫數為8畫,其中宀部2畫,貝部6畫。
《官稅》這個詞來源于古代,官方征收稅款的制度在漢代已經存在。在古代社會,人們按照自己的所得水平繳納稅款,用來維持國家的運轉和公共事務的開支。
在繁體字中,《官稅》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它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例如,官字的古代寫法是“宀一口”,稅字的古代寫法是“禾中丨貝”。
以下是一些關于《官稅》的例句:
1. 國家依法征收官稅,用于公共設施建設。
2. 每年納稅季節,人們要準時繳納官稅。
與《官稅》相關的組詞有:
1. 官府:指國家的行政機構。
2. 官職:指擔任官員的職位和身份。
與《官稅》近義詞:
1. 國稅:指由國家征收的稅款。
2. 政府稅:指由政府征收的稅款。
與《官稅》反義詞:
1. 個人稅:指個人根據自己的所得水平繳納的稅款。
2. 企業稅:指企業根據利潤或營業額繳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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