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酧神”。祭謝神靈。 清 李鬥 《揚州畫舫錄·草河錄上》:“今則有借元寶之風,比紙為鈔,借一還十。主庫道士守之,酧神銷除,每歲春香火不絶,謂之財神勝會。” 清 陳景元 《古北雜詩》:“尚勇兒童拜,酬神酒肉分。” 夏曾佑 《小說原理》:“其窮鄉僻壤之酬神演劇,北方之打鼓書, 江 南之唱文書,均與小説同科者。” 許地山 《綴網勞蛛·枯楊生花》:“鄰村底 天後宮 ,每年都要演酬神戲。”
酬神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指通過特定儀式向神靈表達感恩之意的祭祀活動。《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為答謝神靈庇佑而舉行的祭祀儀式",該詞由"酬"(報答)和"神"(神靈)兩個語素構成,體現人神之間的契約性關系。
從民俗學視角考察,酬神習俗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的"報祭"制度,《禮記·郊特牲》記載的"蠟祭"即包含酬謝農業神靈的原始形态。明清時期,該習俗發展出固定程式,常見于春祈秋報、災後還願等場景,包含設供、獻樂、演劇三大核心環節(《中國民俗文化大觀》,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
現代酬神儀式主要呈現三種形态:一是歲時性祭祀,如農曆十月十五的下元節酬謝水官;二是事件性還願,如漁民安全歸航後祭祀媽祖;三是社區性慶典,如閩台地區的王船祭典(《東南民間信仰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儀式中常用三牲、五果、金帛等供品,輔以地方戲劇表演,形成"人神共娛"的特殊文化空間。
該習俗在方言區存在差異性表述,潮汕地區稱"謝神",閩南語系多作"答謝神恩",吳語區則有"待佛"的别稱(《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版)。這種語言變異現象反映了地域文化對核心儀禮的適應性改造。
酬神,指通過祭祀儀式答謝神明恩惠,是民間信仰中重要的還願活動。具體解釋如下:
一、核心定義 酬神意為報謝神靈,源于信徒在神明前許願後,待願望實現時履行承諾的行為。主要形式包括供奉祭品(如瓜果、香燭)、添香油錢或舉行宗教儀式。該詞在《揚州畫舫錄》等清代文獻中已有記載,當時常伴隨借元寶、演劇等民俗活動。
二、文化特征
三、現代應用 雖然現代簡化了儀式流程,但核心意義仍延續:
該詞在《漢典》等權威辭書中被收錄,注音為「chóu shén」,繁體寫作「酬神」或「酧神」。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宗教場所對具體儀式可能有細節差異,建議參與前咨詢相關機構。
隘門安常習故本文麃麃避賊不知所從藏頭擫腦逞想陳修蟲镌鼠齧充周愁布袋瘳痊出成果處守萃類大耋大風曲大戀獨出機杼杜門塞窦反正還淳費難蜂窠蟻穴風前燭鳳衣漢堡寒乎河漏合眼鶴翼圍鴻黃洪潤假借義鍵閉監牧階沿即路記谘距堙溘喪朗生羸餓馬首是瞻美善飄翩前書遷塟清浏清熒情緣飾辨食雞肋失寐酸雞桃園望雲霞煥憲恩邪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