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酧神”。祭谢神灵。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草河录上》:“今则有借元宝之风,比纸为钞,借一还十。主库道士守之,酧神销除,每岁春香火不絶,谓之财神胜会。” 清 陈景元 《古北杂诗》:“尚勇儿童拜,酬神酒肉分。” 夏曾佑 《小说原理》:“其穷乡僻壤之酬神演剧,北方之打鼓书, 江 南之唱文书,均与小説同科者。” 许地山 《缀网劳蛛·枯杨生花》:“邻村底 天后宫 ,每年都要演酬神戏。”
酬神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指通过特定仪式向神灵表达感恩之意的祭祀活动。《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为答谢神灵庇佑而举行的祭祀仪式",该词由"酬"(报答)和"神"(神灵)两个语素构成,体现人神之间的契约性关系。
从民俗学视角考察,酬神习俗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报祭"制度,《礼记·郊特牲》记载的"蜡祭"即包含酬谢农业神灵的原始形态。明清时期,该习俗发展出固定程式,常见于春祈秋报、灾后还愿等场景,包含设供、献乐、演剧三大核心环节(《中国民俗文化大观》,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现代酬神仪式主要呈现三种形态:一是岁时性祭祀,如农历十月十五的下元节酬谢水官;二是事件性还愿,如渔民安全归航后祭祀妈祖;三是社区性庆典,如闽台地区的王船祭典(《东南民间信仰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仪式中常用三牲、五果、金帛等供品,辅以地方戏剧表演,形成"人神共娱"的特殊文化空间。
该习俗在方言区存在差异性表述,潮汕地区称"谢神",闽南语系多作"答谢神恩",吴语区则有"待佛"的别称(《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华书局1999年版)。这种语言变异现象反映了地域文化对核心仪礼的适应性改造。
酬神,指通过祭祀仪式答谢神明恩惠,是民间信仰中重要的还愿活动。具体解释如下:
一、核心定义 酬神意为报谢神灵,源于信徒在神明前许愿后,待愿望实现时履行承诺的行为。主要形式包括供奉祭品(如瓜果、香烛)、添香油钱或举行宗教仪式。该词在《扬州画舫录》等清代文献中已有记载,当时常伴随借元宝、演剧等民俗活动。
二、文化特征
三、现代应用 虽然现代简化了仪式流程,但核心意义仍延续:
该词在《汉典》等权威辞书中被收录,注音为「chóu shén」,繁体写作「酬神」或「酧神」。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宗教场所对具体仪式可能有细节差异,建议参与前咨询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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