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飾辯 ”。
“飾辨”為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言辭修飾進行辯解或掩蓋真實意圖。《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用巧妙的言辭掩飾錯誤”,強調語言修飾與事實真相之間的對立關系。
該詞源流可追溯至兩漢文獻,《漢書·王莽傳》載有“莽好為飾辨,以文其奸”的表述,展現其早期作為政治權謀手段的語用特征。在《說文解字注》中,“飾”字本義指“刷拭使明”,後引申為“文飾”;“辨”通“辯”,含“争論是非”之義,二字結合構成“通過語言加工進行争辯”的深層語義結構。
現代漢語中,“飾辨”多用于書面語境,特指帶有目的性的語言修飾行為。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例舉“飾辨之辭不可盡信”,強調該詞含負面評價色彩,暗示辯解内容與客觀事實存在偏差。在語義演變過程中,該詞逐漸衍生出“狡辯”“文過飾非”等近義詞項,但保留着側重語言修飾技法的獨特語義特征。
“飾辨”是漢語中的一個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說明:
“飾辨”同“飾辯”,指粉飾巧言、說虛浮不實的話。例如在《戰國策·楚策一》中提到“夫從人者,飾辨虛辭”,意為通過修飾言辭掩蓋真相或誤導他人。
多用于批評他人用華麗或虛假的言辭掩蓋事實。例如清代林則徐在公文中提到:“縱極多方飾辯,實屬欲蓋彌彰也”,即指責對方用虛浮言辭掩飾錯誤。
有部分解釋(如)将其拆解為“修飾+辨别”,但此說法缺乏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誤讀。權威典籍及曆史用例均指向“粉飾言辭”的核心含義。
建議在古籍或正式語境中使用時,優先參考《戰國策》《史記》等經典文獻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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