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掌政權。《明史·許譽卿華允誠等傳贊》:“ 崇禎 時,僉壬相繼枋政,天下多故,事之可言者衆矣。” 清 全祖望 《經史問答》:“ 孔子 為士,先儒疑焉。或謂 陽虎 當時枋政,雖陪臣而儼以大夫自居,聖人亦遜以應之。”
“枋政”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執掌政權。從詞源構成來看,“枋”通“柄”字,本義為木柄,引申為權柄、執掌之意,與“政”組合後形成動賓結構,特指對國家政權的掌控。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李綱《上道君太上皇帝》中“枋政者二十年”即用此義,意指長期執掌朝政。《宋史·職官志》中“宰執枋國”的表述,與“枋政”屬同源用法,均指向權力中樞的運作。清代趙翼《廿二史劄記》考證指出,這類用法的“枋”字在宋元典籍中多作“柄”解,屬于古代政治術語的特殊用字現象。
現代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6153頁明确标注:“枋政,猶柄政。謂執掌政權。”這一釋義延續了該詞在曆史語境中的政治屬性。在當代語言實踐中,“枋政”主要作為曆史研究術語出現,常見于宋史研究及古代政治制度相關論著中。
“枋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文獻及用法進行辨析:
主要含義
根據《明史》等古籍記載,“枋政”意為執掌政權。例如《明史·許譽卿華允誠等傳贊》中提到“僉壬相繼枋政”,指小人接連掌權導緻時局動蕩。這一釋義被《漢典》等權威工具書收錄,且多用于描述政治權力更疊的中性語境。
争議性釋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政治腐敗或官員貪污”,但該用法缺乏古籍直接例證支持,可能是對“小人掌權導緻腐敗”現象的引申聯想,需謹慎使用。
詞源與結構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文獻解讀中,優先采用“執掌政權”的釋義;若涉及引申義,需結合上下文明确語境。可參考《明史》原文進一步分析具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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