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訂婚儀式,男家送定禮至女家,女家回禮稱“回定”。《古今小說·史弘肇龍虎君臣會》:“夫人教傳語,恐怕大郎不信,先教老媳婦把這條二十五兩金帶來定大郎,卻問大郎讨‘回定’。”
“回定”是舊時漢族婚俗中的一個術語,指訂婚儀式中女方家庭對男方家庭送聘禮的答禮環節。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在傳統訂婚流程中,男方向女方贈送定禮(如金銀、布匹等)後,女方需回贈相應禮物,這一禮節被稱為“回定”。例如《喻世明言》記載,女方收到男方的二十五兩金作為定禮後,需向男方索取“回定”信物。
文化背景
這一習俗體現了古代婚姻“禮尚往來”的原則,通過雙向贈禮确認婚約有效性。女方的回禮通常包含象征吉祥的物品,如首飾、衣物或特定信物。
文獻記載
該詞可見于多部古典文學作品,如《古今小說·史弘肇龍虎君臣會》,文中明确描述了“回定”作為婚約程式的必要性。
現代演變
隨着時代發展,這種繁瑣的聘禮回贈儀式已逐漸簡化,但在部分地區的傳統婚禮中仍保留類似禮節,如男方送彩禮後女方回贈點心、衣料等。
“回定”是古代婚俗中女方确認婚約的重要環節,通過禮儀性回禮強化兩家聯姻的契約關系,具有社會認可和公示婚約的雙重功能。
《回定》是一個漢語詞彙,多用于古代文學中,意為“答複”或“回應”。它通常用來表示對别人提出的問題或請求作出回答。
《回定》這個詞的部首是“囗”,總共有8個筆畫。
《回定》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爾雅》一書中,後來也出現在《說文解字》等古代辭書中。它是傳統的簡體字,并沒有繁體字形式。
在古代,人們在書寫《回定》這個詞時,可能會采用不同的寫法。例如,可以使用象形字中的“口囗”代替現代的“回”字,或者使用一種更加簡化的字形。
1. 他遲遲沒有給我回定,讓我感到有些焦慮。
2. 政府對于市民的需求做出了回定。
回答、回複、回應、回信、回音等。
答複、回報、應答、批複、複命等。
提問、詢問、索求、請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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