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代吏部的屬官。由員外郎一人充任,負責審核官吏的檔案和政績,并向上級呈報,以為升遷的依據。 唐 韓愈 《送靈師》詩:“手持南曹叙,字重青瑤鐫。”亦指南曹官署。《新唐書·韓滉傳》:“三遷吏部員外郎。性強直,明吏事,莅南曹五年,簿最詳緻。”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丙:“唐制,員外郎一人判南曹。在 曹選街 之南,故曰南曹。”參閱《舊唐書·職官志二》、《新唐書·職官志二》、《唐會要·吏部員外郎》。
(2).泛指 明 代留都 南京 各部的官員。 明 李東陽 《送尚書黃公之南京戶部》詩:“早聽仙履下星辰,帝遣南曹屬重臣。”
南曹是唐代吏部下設的重要機構,專司官吏選任前的檔案審核,其名稱源于在吏部官署中的方位。以下為詳細釋義:
南曹為唐代吏部四曹(吏部、司封、司勳、考功)之外的附屬機構,直接隸屬于吏部,是铨選流程中的關鍵環節。其職能獨立于常規曹司,專責審核選人資格文書,相當于現代人事審查的前置部門。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新唐書·職官志》。
檔案核驗
負責審核六品以下官員的履曆(“解狀”)、人事檔案(“簿書”)、資曆證明(“資曆”)等文書,确認其真實性及完整性,确保符合铨選資格。
來源:《通典·選舉志》《唐六典·吏部》。
铨選前置
南曹的審核結果直接提交至吏部主事官員(“三铨”),作為後續面試與職務分配的依據,是唐代“身、言、書、判”選拔制度的基礎保障。
來源:《舊唐書·職官志》、嚴耕望《唐代行政制度論叢》。
因該機構辦公場所位于吏部官署之南,故稱“南曹”,與尚書省東側的“東曹”形成方位對應。此命名體現唐代官署布局的空間邏輯。
來源:王溥《唐會要·吏曹》、李林甫《唐六典注》。
南曹始設于唐中宗時期,完善于開元年間,宋初沿襲此制,後因铨選制度改革而廢止。其職能在宋代逐漸并入流内铨與吏部南院。
來源:《宋史·職官志》、岑仲勉《隋唐史》。
作為唐代官僚體系的“守門人”,南曹通過嚴格文書審查,遏制選官舞弊,維護吏治公平。其運作機制反映古代中國文官制度中對程式正義的早期探索。
來源:吳宗國《唐代科舉制度研究》、賴瑞和《唐代中層文官》。
(注:因文獻來源多為古籍及權威學術著作,此處标注書名及作者,網絡可查證相關出版社及學術數據庫信息。)
“南曹”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一、唐代吏部屬官及機構
二、明代南京官員的泛稱
明代遷都北京後,南京作為留都保留六部建制,其官員被稱為“南曹”。例如李東陽詩句“帝遣南曹屬重臣”,即指南京戶部官員。
補充說明
以上信息綜合了唐代職官制度及明代行政架構的演變,可參考等來源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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