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畏刑律而守法。《論語·裡仁》:“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朱熹 集注:“懷刑,謂畏法。” 明 王錂 《尋親記·枉招》:“難保 曾參 不殺6*人,早難道君子的會懷刑。”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霍女》:“ 黃 見艷麗忽投,驚懼不知所為。 黃 素懷刑,固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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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刑”一詞出自《論語·裡仁》中的“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其含義需結合經典注釋和權威解析綜合理解:
基本釋義
原指君子因敬畏法律而主動守法,強調對法度的内在認同。朱熹在《論語集注》中解釋為“懷刑,謂畏法”,而清代學者進一步指出“懷”不僅是畏懼,更包含“心懷道德與法度”的主動态度。
詞義演變與争議
與“小人懷惠”的對比
在《論語》語境中,“懷刑”與“懷惠”形成對比:君子注重法度約束,小人則追求私利恩惠,體現儒家對道德自律的推崇。
應用示例
如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霍女》中“黃素懷刑,固卻之”,描述人物因敬畏法度而拒絕誘惑,凸顯品性高潔。
“懷刑”不僅包含對法律的敬畏,更深層指向君子對道德準則的内在堅守,是儒家思想中“克己複禮”的體現。建議參考《論語》原文及朱熹集注以深入理解。
《懷刑》是一個現代漢語詞語,意思是對受過刑罰或犯罪行為後悔和忏悔。
《懷刑》由部首心和刑組成,心字在左側,刑字在右側。心字的讀音是xīn,刑字的讀音是xíng。 懷字總共10劃,其中心字3劃,刑字7劃。
《懷刑》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法律制度相對簡單,刑罰種類較多,民衆對犯罪行為和受刑的反思也比較深刻。《懷刑》的意思從古代延續至今。
《懷刑》的繁體字為「懷刑」。
在古代,懷字的寫法為「㦵」,刑字的寫法為「形」。
1. 他深深地懷刑,決心改過自新。
2. 青年犯人在獄中懷刑,對過去的錯誤感到深深的懊悔。
懷刑可以與其他詞組成詞語,如:懷仁、懷古、懷疑、懷璧等。
懷犯、自責、悔過等。
不懂悔改、無悔意、不悔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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