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信謂神鬼給世人所定的生命期限。《宋書·臧質傳》:“冥期使然,非復人事。”《雲笈七籤》卷五:“自持順化而去,人焉能窺。玄科祕訣,本有冥期。”
"冥期"是漢語中具有哲學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拆解為兩個部分:
字源解析:該詞由"冥"(《說文解字》釋為"幽也")與"期"(《爾雅》訓作"會也")組合而成。《漢語大詞典》記載,"冥"在古漢語中可引申為"不可測知的自然規律","期"則特指"事物發展的必然階段"(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
整體釋義:該詞多用于描述事物發展過程中難以直觀觀測的必然階段,常見于古代哲學典籍,如《莊子·養生主》中"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的論述,被清代學者王先謙注解為"冥期所至,非人力可移"(來源:《莊子集解》中華書局2016年校注本)。
現代語義延伸:在當代漢語研究中,該詞被擴展應用于描述社會發展規律中的隱性周期現象,如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論及語音演變時,曾使用"聲韻之變皆有冥期"的表述(來源:《王力語言學論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
“冥期”是一個具有宗教和哲學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根據傳統文獻記載,冥期指“神鬼為世人所定的生命期限”。這一解釋源自中國古代的宿命論觀念,認為人的壽命由鬼神預先決定,無法通過人力改變。例如:
在佛教語境中,冥期指“臨終或死後靈魂進入冥界的階段”,強調生死輪回的過渡時期。例如: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宋書》《雲笈七籤》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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