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信谓神鬼给世人所定的生命期限。《宋书·臧质传》:“冥期使然,非復人事。”《云笈七籤》卷五:“自持顺化而去,人焉能窥。玄科祕诀,本有冥期。”
"冥期"是汉语中具有哲学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释义可拆解为两个部分:
字源解析:该词由"冥"(《说文解字》释为"幽也")与"期"(《尔雅》训作"会也")组合而成。《汉语大词典》记载,"冥"在古汉语中可引申为"不可测知的自然规律","期"则特指"事物发展的必然阶段"(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整体释义:该词多用于描述事物发展过程中难以直观观测的必然阶段,常见于古代哲学典籍,如《庄子·养生主》中"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的论述,被清代学者王先谦注解为"冥期所至,非人力可移"(来源:《庄子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校注本)。
现代语义延伸:在当代汉语研究中,该词被扩展应用于描述社会发展规律中的隐性周期现象,如语言学家王力在《汉语史稿》中论及语音演变时,曾使用"声韵之变皆有冥期"的表述(来源:《王力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冥期”是一个具有宗教和哲学色彩的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主要解释:
根据传统文献记载,冥期指“神鬼为世人所定的生命期限”。这一解释源自中国古代的宿命论观念,认为人的寿命由鬼神预先决定,无法通过人力改变。例如:
在佛教语境中,冥期指“临终或死后灵魂进入冥界的阶段”,强调生死轮回的过渡时期。例如: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宋书》《云笈七签》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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