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謀利。《禮記·檀弓下》:“所舉於 晉國 ,管庫之士,七十有餘家,生不交利,死不屬其子焉。” 孔穎達 疏:“‘生不交利’者,謂 文子 生存之日不交涉為利,是謂不與利交涉也。”《南史·齊豫章文獻王嶷傳》:“凡諸條制,實長怨府。此目前交利,非天下大計。”
(2).俱利;互利。《國語·晉語一》:“交利而得寵,志行而衆悅。”《漢書·貨殖傳》:“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 唐 白居易 《動靜交相養賦》:“養之,則兩全而交利;不養之,則兩傷而交病。”
"交利"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與語義演變兩個維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交"在《漢語大詞典》中标注為動詞兼副詞,表"相互、彼此"之義(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版);"利"指物質或精神層面的益處,《古代漢語詞典》釋作"好處、功用"。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特指"通過交往獲取的互利關系",常見于描述經濟往來或人際互動中的共赢狀态。
二、出處與演變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墨家典籍,《墨子·兼愛中》載"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衆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愛生也,是以仁者譽之"(來源:中華書局《墨子校注》),雖未直用"交利"二字,但"兼相愛,交相利"理念已确立互利價值觀。
三、用法示例 現代語境中常見于三大場景:
四、深層内涵 據《漢語詞源學綱要》考證(來源:商務印書館),該詞承載着中國古代"義利之辨"的哲學思辨,既不同于純粹功利主義,也區别于絕對道德主義,體現着"以義制利"的傳統倫理觀。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交從爻,取陰陽交易象",揭示其蘊含動态平衡的哲學本質。
“交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謀利
指通過某種方式獲取利益,常帶有功利性色彩。例如《禮記·檀弓下》記載“生不交利”,意為文子生前不涉及利益交換。此用法在古籍中多體現對“功利行為”的批判或反思。
互利
強調雙方在合作中共同受益,如《國語·晉語一》提到“交利而得寵”,指通過互利行為獲得認可。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描述商業合作或社會協作中的共赢關系。
古代文獻:
現代應用:
多用于經濟或合作場景,如企業合作中的“交利共赢”原則,或人際交往中的互利互惠。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禮記》《國語》等文獻,或查閱網頁中标注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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