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官之職。《後漢書·儒林傳序》:“又言儒職多非其人,於是制詔公卿妙簡其選,三署郎能通經術者,皆是察舉。” 南朝 宋 顔延之 《為齊竟陵王世子臨會稽表》:“可推擇明經,式寄儒職。使琢玉成器,無爽昔談。”
"儒職"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專指性的複合詞,由"儒"與"職"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儒學教官的職務",特指古代負責經學教育、禮儀教化的官職。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儒林傳序》,記載東漢時期"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确立了儒職制度化的開端。
從詞源結構分析,"儒"字本義指通曉禮樂教化的學者,春秋時期特指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傳承者;"職"則強調官職的法定職責。《宋史·職官志》記載,宋代國子監設"博士五人,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印證儒職在官學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在職能範疇上,儒職包含三個維度:
該詞的文化内涵包含雙重指向:既指具體官職(如漢代的五經博士、明清的學政),也泛指儒家學者承擔的文化傳承使命。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強調"儒職非徒官守,實道統所寄",揭示其超越行政職務的文化象征意義。
“儒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結合不同來源的釋義及曆史背景進行解析:
儒職(拼音:rú zhí)指學官之職,即與教育、學術管理相關的職位。其中“儒”指儒家學派或讀書人,“職”表示職責或職位。
儒家學派關聯
儒家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念,儒職最初與儒家學者的社會角色相關,包括教育、治理和文化傳承。
學官的具體職能
古代儒職多指選拔通曉經術的官員,負責教育、考核人才及維護學術傳統。例如《後漢書》記載“儒職多非其人,制诏公卿妙簡其選”,說明其選拔标準嚴格。
南朝顔延之《為齊竟陵王世子臨會稽表》中提到“推擇明經,式寄儒職”,表明儒職需由精通經典的人擔任,以培養人才、傳承文化。
儒職既指古代學官的具體職位,也涵蓋儒家學者通過教育、治理實踐推動社會發展的職責,是儒家思想在官僚體系中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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