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達上的箋記和書啟。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五:“ 紹興 中,有貴人好為俳諧體詩及箋啟……後生遂有以為工者。”
牋啓:下達上的箋記、書啟。《新唐書·百官志一》:“下之達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牋,四曰啟,五曰辭,六曰牒。”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三:“ 宣和 間,雖風俗已尚諂諛,然猶趣簡便。久之,乃有以駢儷牋啟與手書俱行者。主於牋啟,故謂手書為小簡。”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下》:“一為文學科,凡詩文詞賦章奏牋啟之類皆屬焉。”
箋啟是古代中國特有的文書類型,指下級官員或臣子呈遞給上級或君主的簡短公文,兼具禮節性與事務性。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功能兩方面解析:
箋(箋)
本義指小幅竹簡,引申為注釋性文字(如鄭玄《毛詩箋》)或私人信劄(如《昭明文選》收錄的"奏箋")。在公文語境中,特指格式簡練、措辭恭謹的文書。
《說文解字注》:"箋,表識書也。"
啟(啓)
原意為"打開",後專指陳述事由的文書。《文心雕龍·奏啟》載:"啟者,開也。開陳其意,使上聞之。"強調其"開啟言路"的溝通功能。
應用場景
多用于臣子謝恩、慶賀、請安或禀報次要公務,如宋代《司馬光書儀》記載:"凡官員上皇子、王公稱‘啟’,皇後以上稱‘箋’。"體現嚴格的等級規範。
文體格式
需遵循固定套語:首稱"某官謹啟",末書"謹啟"或"昧死以聞"。清代《四庫全書》子部收錄的箋啟範本顯示,其内容需簡明扼要,通常不超過百字。
與現代文書關聯
箋啟的"陳述-批複"模式,可視為當代"請示""報告"類公文的雛形。其注重禮節與層級的特點,仍影響東亞文化圈的公務溝通方式。
曹植屬下楊修的回信,開篇"修死罪死罪"體現謙卑姿态,屬典型箋體。
規定"下之達上,其制有六:表、狀、箋、啟……",将箋啟列為法定上行文書。
權威參考來源
“箋啟”是古代的一種文書形式,主要用于上下級或特定場合的公文、書信往來。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箋啟”指代下達上的箋記和書啟,屬于古代公文或書信的文體類别。其中:
早期箋啟注重簡潔,後因骈文盛行逐漸追求辭藻華麗。至明清時期,其應用範圍擴展至科舉考試内容。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老學庵筆記》《新唐書》等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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