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宮殿名。 唐武宗 好長生術,于 大明宮 築 望仙台 , 宣宗 即位後罷。 大中 八年重加修葺,改稱 文思院 。見 唐 裴庭裕 《東觀奏記》卷上。
(2). 宋 官署名。屬少府監,下設美術工藝作坊共四十二所。《宋史·職官志五》:“文思院,掌造金銀、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繪素裝鈿之飾,以供輿輦,冊寳、法物凡器物之用。” 明 宋濂 《題魏教授所受鹹淳诰命後》:“然 唐 誥初用紙,至 肅宗 時始用絹, 貞元 後乃更之以綾。今用文思院制勅綾,亦其遺制也。”
文思院是中國古代官署名,始設于唐代,隸屬于工部,是專司宮廷器用、儀仗等物品制造的中央機構。"文思"二字源于《尚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意為禮樂制度與工藝智慧的結合,體現了該機構兼具文化内涵與技藝要求的特性。
從曆史沿革來看,文思院在宋代發展最為完備。據《宋史·職官志》記載,該院分設四十餘作,管轄金銀、玉器、織造等不同工坊,工匠規模逾千人,其制品以"文思院制"款識為皇家禦用标識。明代沿襲此制,但職能逐漸向禮儀器皿制作集中,至清代被内務府造辦處取代。
該機構名稱中的"文"字特指禮制規範,"思"則強調工藝巧思,反映了古代"器以載道"的造物理念。宋代《營造法式》中記載的文思院建築規制,印證了其在手工業管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現存故宮博物院的多件宋代金銀器文物,均為研究文思院工藝水平的重要實證材料。
“文思院”是中國古代曆史上具有雙重含義的機構名稱,具體解釋如下:
唐武宗時期因崇尚長生術,曾在大明宮修築“望仙台”。宣宗即位後廢止該建築,并于大中八年(854年)重新修繕,更名為“文思院”。這一名稱主要用于指代宮殿建築,與文化活動相關。
宋代沿用了“文思院”之名,但職能發生轉變:
需注意,“文思院”并非現代漢語成語,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才思敏捷者聚集地”屬于引申義,實際曆史含義以上述兩類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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