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弓召喚。古代聘士之禮。語出《左傳·昭公二十年》:“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後遂以“弓招”為延聘之典。《北史·邢邵傳》:“設官分職,各有司存,丞相不問鬭人,虞官弓招不進。” 唐 張說 《唐故贈齊州司馬陸公神道碑》:“父 淳感 盤桓利貞,弓招莫進。”
"弓招"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以弓作為信物征聘賢士的禮儀或行為。具體解析如下:
"弓"的象征意義
在古代禮制中,"弓"是武力的象征,特指用于征召勇武之士的信物。《禮記·王制》載:"諸侯賜弓矢,然後征",可見弓矢代表征伐之權。引申至招聘語境,"弓"成為招納武士的專用禮儀符號。
"招"的行為内涵
《說文解字》釋"招"為"手呼也",本義是以手勢召喚,後擴展為公開延攬人才的行為。與"弓"結合後,特指通過特定儀節招聘人才的過程。
完整釋義
"弓招"指古代君主或諸侯以弓為信物,公開征召武士、賢才的禮儀制度,體現對特殊人才的尊崇。如《左傳·昭公二十年》載:"弓以招士",明确其儀式功能(來源:中華書局《左傳譯注》)。
該詞典出周代"弓旌之禮"制度:
在現代漢語中,"弓招"已脫離具體器物範疇,轉化為:
典籍例證
《孟子·萬章下》:"(招)庶人以旃,士以旗,大夫以旌... 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 此句通過對比不同層級的招賢信物,凸顯"弓招"的禮制嚴肅性。
“弓招”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弓招指以弓為象征物來延聘賢士的禮儀,源自周代禮制。古代君王或諸侯通過展示弓(象征武力或權威)來招攬人才,體現對士人的尊重。
部分資料(如)提到“弓招”形容“用弓箭攻擊的策略”,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是現代誤讀,建議以《左傳》及史書注解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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