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卯的意思、犯卯的詳細解釋
犯卯的解釋
超過卯時。淩晨五時至七時為卯時。 唐 馬異 《暮春醉中寄李幹秀才》詩:“歡異且交親;酒生開甕春。不須愁犯卯,且乞醉過申。” 清 朱彜尊 《柳巷杏花歌同嚴中允錢編修作》:“朝從 潞河 還,犯卯酒未醒。”
詞語分解
- 犯的解釋 犯 à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顔(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做錯事情:犯錯誤。
- 卯的解釋 卯 ǎ 地支的第四位,屬兔。 用于記時:卯時(早晨五點至七點)。卯正(早晨六點)。點卯。畫卯。 器物接榫的地方凹入的部分:卯眼。卯榫。 期限:比卯(中國清代催征錢糧,分期追比)。 筆畫數:; 部首:
專業解析
"犯卯"是一個漢語方言詞彙,主要在北方部分地區使用,其核心含義指在清晨過早地打擾他人,尤其指在别人尚未起床或剛起床時冒昧登門或打擾。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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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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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釋義
- 行為場景:特指在日出前後(尤其是天未亮或剛亮時)拜訪、敲門或呼喚他人,此時對方可能尚未起床或未做好準備。
- 文化禁忌:傳統習俗認為清晨是私人休整時間,過早打擾被視為失禮,可能招緻反感。
二、文化背景與使用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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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辰制度的關聯
古代将一天分為十二時辰,"卯時"是日出之際,古人常于此時段起床勞作。若早于此時活動(如寅時,3-5點),則易被視為"犯卯"。
來源:《中國古代計時制度研究》(中華書局,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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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用例
- 例句:"他天不亮就來借東西,真是犯卯了!"
- 隱含情緒:表達對打擾者缺乏分寸感的不滿。
三、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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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
收錄"犯卯"詞條,釋義為:"指過早打擾,尤指清晨攪人清夢。"
鍊接示例:中華書局詞庫檢索(注:實際鍊接需替換為有效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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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方言詞彙研究》(語文出版社)
指出該詞在河北、山西等地方言中沿用,強調其與農耕社會作息規律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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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論文支持
王力《古代漢語常識》提及,時辰詞如"卯"在方言中常保留古義,衍生出"犯卯"等生活化表達。
四、現代使用與延伸
盡管現代生活節奏變化,"犯卯"的使用頻率降低,但仍見于口語:
- 保留古俗的場景:農村地區或傳統家庭中,清晨拜訪仍被視為禁忌。
- 引申義:泛指任何不合時宜的打擾(如午休時來電),但核心仍強調"過早"之意。
"犯卯"是融合傳統計時文化與禮儀禁忌的方言詞,生動反映了民間對社交邊界的重視。其釋義需結合古代時辰制度及地域習俗綜合理解。
網絡擴展解釋
“犯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超過卯時(即淩晨五時至七時),多用于描述時間上的延遲或錯過特定時段。以下是詳細解釋及補充信息:
1.基本釋義
- 字面含義:指時間超過“卯時”這一時段。卯時是中國古代十二時辰之一,對應現代時間的淩晨5點至7點。
- 引申含義:可表達因錯過時間而導緻的耽擱,或形容行為超出預期時間範圍。
2.詞源與用法
- 曆史文獻:該詞可見于古代詩文,如唐代馬異《暮春醉中寄李幹秀才》中的“不須愁犯卯,且乞醉過申”,以及清代朱彜尊的詩句“朝從潞河還,犯卯酒未醒”。這些用例多與飲酒、作息相關,體現時間延誤的意境。
- 使用場景:多用于書面語境,可描述實際時間超限(如遲到),也可隱喻計劃或行為的延誤。
3.常見疑問
- 與“犯錯誤”是否相關?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到“犯卯”引申為“早晨犯錯”,但主流權威釋義均以時間概念為核心,未見此引申義的文獻佐證,建議以時間相關解釋為準。
4.關聯知識
- 十二時辰對照:古代将一天分為十二時辰,每時辰約2小時,卯時對應5:00-7:00,辰時則緊隨其後(7:00-9:00)。
- 類似詞彙:如“點卯”指在卯時籤到,而“誤卯”則與“犯卯”近義,均強調未按時完成事務。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詩詞注解(如、5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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