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議論辨。 元 戴良 《吳原伯哀辭序》:“有疑則進而質之父師,退而與其弟 沉 私相講辨。”
《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均未收錄“講辨”這一詞目。從構詞法分析,“講”本義為和解(《說文解字》),後引申為講述、講解;“辨”指辨别、論辯(《廣韻》)。二字連用屬罕見組合,可能為現代生造詞或古籍中的特殊用例。
建議讀者在古籍文獻中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如《戰國策·趙策》中“講辨利害”指分析辯論利益關系,而當代使用建議優先選用“講解辨析”“辯論闡明”等規範表述。學術寫作中若涉及該詞,應标注原始文獻出處并作語境化解釋。
(參考來源: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2010年版;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典網《說文解字注》)
“講辨”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ǎng biàn,其核心含義是讨論、辨析和辨别是非。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講辨”指通過讨論和辨析來明辨是非、分辨真僞,強調理性思考和判斷的重要性。例如在複雜情境中,需通過深入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結論。
古籍引用
元代戴良的《吳原伯哀辭序》中提到:“有疑則進而質之父師,退而與其弟沉私相講辨。” 這裡的“講辨”指私下讨論并辨析疑問。
使用場景
與“辨”字的關聯
“辨”本義為區分、判别(如“辨别”“明辨是非”),而“講辨”結合了“讨論”與“辨析”的雙重動作,體現通過交流深化理解的過程。
“講辨”不僅是一種語言交流方式,更是一種理性思維方法,適用于學術、倫理等需深度分析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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